行政立法協調優先法案 年金改革列首要

行政院23日召開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協調會報,討論立院新會期的優先法案,推出超過40項優先法案,其中年金改革,將由行政院會銜考試院共提出九項優先法案。

九項年金改革法案中,行政院將提出「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人員年資處理條例草案」等六項修法。而考試院將提出的三項是「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指出,考試院預計四月份函送立院審議,但黨籍立委都希望行政院趕快跟考試院協商,年金改革法案能愈快送到立法院愈好,最好能在3月底前,甚至有人認為,如果與考試院協商不成,立委可自行提出法案。

3月中行政院將推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其中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與預算、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通訊三法(電信管理法草案、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反媒體壟斷法草案)等皆列為優先法案。

此外,40多項優先法案中還包含都市更新條例相關法案、轉型正義、長照、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等。所得稅、營所稅改革相關的稅改法案,雖然列在行政院及立法院民進黨團的優先法案項目中,但目前仍在徵詢各方意見中,預計4、5月份提出修法草案後,就會納入。但攸關同性婚姻的修法,並未列入。徐國勇表示,因為還在溝通、整合意見,等有共識後,就會納入,但若立院黨團決議要優先推動,政院尊重。【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