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21日邀集各單位檢討一日遊行程,宣布遊覽車一日遊行程行駛山路不得逾200公里,平地以300公里為限,將以「安全第一」為最基本的要求,以台北或高雄出發到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司馬庫斯等一日遊,都應下架或採替換駕駛,最快24日(周五)就會正式公告執行。
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表示,主要針對以遊覽車為交通工具的國旅產品,要求每位駕駛行駛平面道路每日以不超過300公里,含山區道路不超過200公里。例如台北─武陵來回就要320公里、清境農場500公里、花蓮350公里、阿里山640公里,遊覽車行駛300公里加上景點停留、購物、吃飯時間,都有牴觸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駕車時間與勞基法工時的疑慮。但客運業則不在此限,只是單純把客人送到目的地,台北到高雄大約5小時就能抵達,無違反工時與駕車時間的疑慮。
遊覽車公會理事長魯孝亞在會議時表達反對意見,公會亦發表聲明反對以行駛里程做為標準,認為完善聯外轉乘接駁才是解決之道。透過簡化區域車流有效管制、善用公共運輸,強化景點區間運輸服務,才能真正可以讓遊客搭車安心、玩得開心,且連帶改善環境空汙,是最簡單、有效的根治方案。且國內旅遊產品之行程安排,應以勞基法規定在8小時內規劃,不可用10小時或11小時規劃行程,若遇交通尖峰或塞車及不可抗拒之因素,易讓司機超時疲勞駕駛,而造成事故風險的機率也提高。
觀光局目前已禁止旅行社以0團費或低價團方式操作,旅行業品保協會儘速研提國內旅遊1日遊參考標準及價格,政府不會過度干預,但一定要符合安全規範,消費者也應建立正確消費及安全觀念。若旅行社取消行程或加價,消保官表示,根據旅遊定型化契約,產品下架民眾可要求業者全額退費;若因調整行程或增派駕駛導致成本增加,業者必須徵求民眾同意,若要加價必須重簽合約,民眾不同意可要求全額退費。【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