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惡稅法的強制徵稅,許多百姓都是稅災戶,面對稅官挾著國家機器的課稅暴力,百姓根本不知道怎麼辦才好!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強制執行的欠費欠稅案達1405萬件,真是讓全國百姓嚇死了,不只是企業出走、人才外流,連外資也逃之夭夭。
執法的過程,執法者更要遵守「正當程序正義」,然當前行政機關違反程序正義的案件屢見不鮮,如稅捐機關未實質查核逕依通報資料即發單課稅、未依法事先報經財政部核准等等,都是違反程序正義之事。真的是為獎金辛苦、忙,還冠冕堂皇說是為了充實國庫?這當中冤屈不知凡幾,讓多少百姓終日生活在恐懼不安中,這對憲法明文規定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權有相當嚴重的違背;中華人權協會林天財律師認為,賦稅人權在台灣就像行走在沙漠之中,我們偶爾會看到水源,但是我們還看不到綠洲,期待將這個水源開創成綠洲,願景成為實景。
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如果真有課稅處分違法的情形,其實通過向納保官的陳情,尤其於其關於事證之調查之後,由納保官來清理歷年稅災案件,為受害民眾提醒稅捐稽徵機關職權撤銷違法之課稅處分,這才能積極發揮納保官作為稅務護民官的作用;但法條竟授權司法院及財政部,以球員兼裁判之姿另訂辦法,如今反讓政府成為吃羊夠夠的大野狼。至今仍許多背負逃稅污名的百姓到死都得不到清白,有部份百姓就算欠稅案到結案後,仍將繼續蒙污到死,只因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被犯錯官員供起來。
30年來,國稅局持續的用國家機器欺凌一個崇尚愛與和平的武術修行門派-太極門,也用同樣手段不知霸凌了多少百姓,戒嚴時期不合現今民主,法治,人權,文明的惡法至今仍不修改,只道「惡法亦法」來坑殺百姓,例如罰鍰是論倍的罰,欠稅可以管收,可以限制出境,這都是嚴重的違憲執法。惡法亦法也就罷了,更有甚者,國稅局竟能沒有證據,不用調查就開單課稅了,天知道,百姓要告贏政府只有1.6%成功率,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怎麼弄百姓永遠是輸家。
一位鍾先生因自創的小型軟體公司營運不如預期結束營業後,2014年,被國稅局以市價和同業利潤率推算,課以16億交易額,須繳4千6百萬稅單,補罰超過5千4百萬,儘管他提供真實資料配合查帳,卻因行政機關不當處置,造成長達9年無法回國,國稅局雖於2023年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不法稅單,鍾先生卻也錯過陪伴孩子成長的時光。法稅改革聯盟代表Craig提到,法稅正義是國家保障人民基本權益的核心責任,但現行稅制及行政過程中存在濫權問題,顯現政府再不改革無以救台灣了,尤其是稅改為首要,政府一定要有藏富於民的觀念來推動稅改,稅官不能再用惡法亦法強制徵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