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納保官球員兼裁判保官不保民 稅審官依樣畫葫蘆

 

稅收是人民辛苦繳稅給政府運作,許多稅單是有爭議的,可是政府卻沒打算去解決!人民會不生氣嗎!但令老百姓心痛的事可多呢!有靠領獎金做事的人,檢察官的獎金、稅務人員的獎金,都只是腐化人心,讓社會失去公平正義罷了。前財政部長張盛和還振振有詞的說:沒有獎金形同減薪,如何養廉?奉勸政府要用心為百姓做事,不要傷害百姓,又浪費人民辛苦血汗錢。

台灣最大的問題是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無論是行政單位或司法機關,打假球居多,納稅者保護官球員兼裁判,不保護人民卻保護官。財政部訴願委員會被外界批評都是「自己人」,對人民來說又是一道高牆。行政法院勝率趨近於零,法院乾脆關門,打官司改用「擲茭」,省了法官薪餉也省了律師費。人民若不服國稅局的復查決定,向財政部訴願,也必須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或是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遭強制執行,例如3000萬的稅單就要先繳1000萬才可以訴願,這和勒索有什麼差別?

最恐怖的是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納保法),這其實是一個很棒的法,通過時人民還非常期待,結果壞就壞在遴選出來的納保官是課稅績效最好的稅官,對人民而言,根本就是財政部派出裁判兼教練當球員,當球員的人民穩死的。這樣的納保官的遴選,當場讓納保法從良法變成惡法!還通過全部的行政法院法官為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啊!天知道!這當中有幾位法官是懂得稅法啊!而且這其中的法官的判決幾乎是百分百人民敗訴!真的是惡官執法愈執愈惡!還有《納保法》已實施七年了,處處自曝其短的稅務專業法官,行政法院稅務專業法官產生過程讓人失望,更令人懷疑其專業能力!

《稅審法》將在行政法院的稅務專庭設置「稅務審查官」,可比納保法中設置的納保官,都將是稅務部門較高階官員出任,而其主要任務是協助行政法院審查,因此在事實認定上,但「稅審官」的角度是站在稅務機關,還是納稅者?對於納稅者有利跟不利的立場能否一併注意?專精財稅法與國際人權公約的國立中正大學特聘教授黃俊杰認為,這也是令人有疑慮的部分。

許多財稅相關數據公佈出來,真是讓所有的百姓非常訝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12年公佈欠費欠稅案件強制執行高達1405萬件,國稅局所有官員們都可領到稅務獎金,就讓我們了解為什麼政府會年年超徵千億以上的稅收了,真是可怕!再看看對於稅務法官普遍不採用對人民有利的證據,政府是否有勇氣學習德國對稅務法官砍掉重練的作法,贏得百姓支持政府「轉型正義」、「法稅改革」的決心,讓台灣真正成為民主、法治、人權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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