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民訴願不成,只好告上行政法院,沒想到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懂法不懂稅,在法庭裡,人民說了所有有利的證據內容不被法官採用,法官寫下的判決書竟然照抄被告國稅局的答辯書,也許是法官認為國稅局是專業單位不會錯、也許是官官相護的專制作風作祟、也許有的法官年紀大了,忘記對人民有利的證據內容,還是法官也可領到稅務獎勵金,那就不得而知了。結果根據統計行政法院人民敗訴率高達98.6%,最可惡的是法官判人民勝時,不作終結判決,留下「另為適法之處分」,讓國稅局可以重開稅單給人民,要陪人民再重玩一次!人民恐怕是被整得不死也半條命了!
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國稅局開出的「萬年稅單」就是始作俑者,讓百姓陷於痛苦之深淵。政府法令不顧人民的權益,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追不到稅就修法延宕,禍延子孫。
人民對公務官員很積極的工作表示讚美,但發現自身的權益受損,必然心有不平與不甘,再知道有部份官員都是衝著獎金來的,百姓當然質疑為何會有獎金的編列,這不是「養老鼠咬布袋」嗎!應要求立院廢除稅務獎勵金,之前曾被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一句:「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獎金沒有廢除,又讓稅官們繼續的濫開稅單,百姓求救救濟制度也是無力回天!
台灣號稱民主、自由的國家,就是少了人權,政府以為拼命的把人民需要的建設做好,人民就應該滿意了,事實不然,國內仍有許多不公不義的事情天天發生,例如司法的判決不公仍常發生,也造就了恐龍法官,稅務的行政法院人民敗訴率高達98.6%更是人民最大的民怨,更讓人民最討厭的是稅官可以濫開稅單不用被處罰,還可以領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請政府早日推動廢獎金的法稅改革吧!
太極門案起因是民國85年的政治整肅,政府用宗教掃黑的名目,對政敵及其信仰之宗教團體進行刑事以及租稅的雙重迫害。刑案早在民國96年獲判無罪、無稅確定,稅案卻延宕29年至今未解。原因出在「萬年稅單」,行政法院即使判決原稅單無效,但是國稅局仍不斷開單,迫使太極門不斷輪迴於行政救濟。當年的台北國稅局局長張盛和、凌忠嫄還偽造文書,一個為了強制執行而盜賣民產,一個偽造證據誣陷人民,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在處理太極門稅務案件,涉及偽造文書,不但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還步步高昇,.都是被法院判定違法之情事。行政部門的公權力過大,公務員違法卻沒有受到制衡監督,更無懲處。這些都是法稅改革要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