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全世界僅有的「萬年稅單」亂象,人民收到烏龍稅單,要申請稅務救濟,即使經過「復查」與「訴願」程序,好不容易贏了,也是白贏,因為法院不作終局判決,只撤銷復查決定而非原課稅處分,稅捐機關卻會再次作出新復查決定,人民怎能承受得住,根本是無窮無盡的煎熬。
早在111年5月,監察院「萬年稅單侵害賦稅人權案」的調查報告,就提出要改進。終於十月三十日立法院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與「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分黨派立委都表達太草率,要開公聽會廣納意見。尤其立委常收到人民陳情,最能了解稅災戶的痛苦,強烈質疑司法院花納稅人錢,找教授寫研究報告,卻不公開內容,連賦稅署代表在會議上承認公聽會時間緊迫,為何司法院可以不理人民苦痛拖延數年後,又火速招開所謂《稅審法草案》公聽會,與會70幾個人 政府機關代表68個人,全部都是在代表國家行使高權行為的官方,民間代表只有5位,甚至公聽會逐字稿沒有上網,被質疑是偷偷摸摸,是黑箱?
各法院的法官判決文引用人權兩公約內容的比例極低,最高僅為0.0079%,最低者為0.0006%,不重視即不甩這麼重要的國際公約,實令人憂心!前總統馬英九雖口口聲聲表示70%的侵害人權行為都來自於公務員,司法與稅務更甚,這樣的事實卻一直未見改善形同屁話,這種漠視人權的作法,只是一手遮天用紙上人權來騙騙百姓而已;而賦稅人權,更嚴重侵害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國際人權專家也曾對台灣政府實施國際人權公約的評估報告,也點出了不少問題,顯示「只簽署是不夠的,還需要遵守與執行」。
以第十四條為例,條文從當初的研究計畫裡面沒有看到,那顯然是在後面司法院研修的過程當中,把條文加上去,中間有很大的落差,怎麼司法院自己在搞黑箱?甚至稅審官從稅務機關借調,根本沒有公信力。
《稅審法草案》千呼萬喚推出,但又不給人民公開檢驗,讓我們看到台灣的稅法環境依然,無法真正有效解決稅災冤案、解除人民的苦難,依然是淪為這些懂法的官員知法玩法、知法犯法的工具與手段,甚至稅務審查官是有官等的嗎? 薦任七等到九等,有官等的人可以用聘用人員條例聘用嗎?這些很關鍵的問題,都被揪出來,全中華民國是只有司法院有特權。
期待司法院要檢討法官不自為判決,造成萬年稅單幫兇的問題。人民也不希望要法院借調稅官來一起審判,等於是用高權圍毆納稅人。也期待不分黨派立委、專家、學者一起催生符合國際人權的稅審法,解決稅災戶被失靈救濟制度凌遲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