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全力為查稅獎金護盤,真是丟臉,顯現出財政部長最齷齪的人性「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也突顯最官僚的作風「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有這樣的財政部長不覺得丟臉嗎!能讓百姓不生氣嗎!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
若財政部國稅局會尊重百姓的「賦稅人權」,就不會用不合時宜的解釋令來強徵稅。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也能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所以即使法律不修正,也能這麼處理。但稅官為了爭取稅務獎勵金,老是拿著惡法來強徵稅,搶奪老百姓的財產,而這惡法已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而國稅局不認錯撤銷違法錯誤稅單,讓人民申請行政救濟,千辛萬苦透過復查、訴願、最後上行政法院告上國稅局,真是關關難過關關不過,實際上根本沒有無救濟之實,人民還是要賠上精力、時間、金錢等!是哭訴無門啊!
台灣與歐美的文化背景不同,歐美民主人權國家多是20%、30%的罰鍰,1倍以上的罰鍰已是很重的處罰了,台灣高達 2.5倍罰鍰恐怕是全世界最重的稅務處罰了!國稅局以判極刑的心態對付百姓,就是強奪百姓財產。所以已上路快七年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要保護納稅者的納保官,由國稅局最資深的稅務官遴選,完全跳脫公平公正中立的立場,繼續上演著「球員兼裁判」伎倆,可憐無辜的納稅者要面對「請狼牧羊」的淒慘下場!
太極門修行預定地兩次遭違法拍賣不成被直接收歸國有,民主人權被踐踏,訴諸公理的無力更讓人心生絕望。法國哲學家盧梭提倡「天賦人權」,歷史證明天賦人權要靠不斷爭取奮鬥才能得到。太極門不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沒有一個領頭來做的話,其他老百姓誰敢」?監察院已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平反太極門冤案就是指標性動作,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歷史價值就會被彰顯。重視「賦稅人權」,就不要再玩弄小老百姓!
現在社會很多人假借人權之名,實際是行迫害人權之實,代表人權價值觀有所偏差,假借正義之名行不正義之實,是現代社會一直在發生的事情,背後的道理在於沒有「人在做 天在看」的天人合一的精神。愛心、良心是人權的核心價值。人權未來的發展方向要進入天人合一的境界,國家的領導者到各級官員應該尊重人權,像上帝這樣博愛世人,慈悲對待眾生,這國家絕對是人權至上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