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濟制度失靈百姓財產 被跟強盜一樣的政府搶了

2025/12/15    文/那寒/自由業

台灣人好管、怕死、愛錢,政府官員也很厲害,會利用這些人性的弱點,再加上威脅利誘,就算國稅局亂開稅單,大家也會乖乖繳稅,免得麻煩!因為稅務單位會利用各種無奇不有的方法,包括有事沒事就去公司、工廠拜訪,造成不必要的困擾,讓小老百姓的賦稅人權,也被稅務官員踐踏了!

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而不是讓人民千辛萬苦透過訴願來自立救濟,「即使法律不修正,也能這麼處理」,不要老是拿著惡法來搶奪老百姓的財產,而這惡法實際上,已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國稅局的納保官侃侃而談,台灣與歐美的文化背景不同,歐美民主人權國家多是20%、30%的罰鍰,1倍以上的罰鍰已是很重的處罰了,台灣高達 2.5倍罰鍰恐怕是全世界最重的稅務處罰了!國稅局以判極刑的心態對付百姓,就是強奪百姓財產。

德國聯邦財務法院院長Prof. Rudolf Mellinghoff曾分享德國財稅法院制度,該院不僅是審理案件還要發揮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的功能,確保納稅義務人不會因為稅務機關錯誤解釋稅法,而讓納稅人權利受到侵害;當納稅義務人訴訟之聲明有理由,亦即系爭稅捐行政處分具有違法事由並損害納稅義務人之權利,財稅法院原則上應撤銷該稅捐行政處分及前置程序之裁決;財稅法院關於撤銷處分之法律上判斷對稅務機關有拘束效力。

前法官、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林燦都從憲法角度分析太極門案,指出其核心在於敬師禮屬贈與免稅,國家卻以錯誤判決強奪人民財產,凸顯了法稅體系的嚴重問題。太極門為修行門派,敬師禮在法律上屬「贈與」,本為免稅所得。但政府無視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成立以來均無須繳稅的事實,錯誤地將其認定為補習班而強行課稅,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林燦都痛批,司法官缺乏「客觀的良心」,未經調查便輕率判決,導致司法系統失能。儘管最高法院已判決敬師禮無須課稅,但政府機關至今拒絕承認錯誤,救濟制度因再審時效限制而形同失靈。更甚者,政府竟依此錯誤判決強制執行,並「承受」太極門土地(收歸國有),在明知判決有誤且無法再審情況下仍強行佔有土地,此行為「跟強盜一樣」,嚴重剝奪人民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