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冤案拼圖如何解? 19年靈魂之旅悟透人生 1

 

89年台南縣歸仁鄉在發生一女一男遭人以利刃殺害的案件,謝志宏和郭俊偉被指控共同行兇、犯下此件命案,謝志宏並於100年被判決死刑定讞。

判決憑藉被告自白為證據,但警方從郭俊偉家中搜出本案的凶器與被害人的手機,但是並沒有查驗究竟有無謝志宏的指紋。並在謝志宏的衣物及機車也未發現有被害者的血跡反應。本案並無任何科學證據顯示謝志宏犯下殺人罪行,唯有謝志宏的三份自白,但其中兩份自白在製作過程中,並無錄影、錄音,甚至有遭受恐嚇的可能,然而法院仍採用有刑求疑雲的自白而判決謝志宏死刑定讞。

監察院在107年7月11日公佈謝志宏案的調查報告,認為謝志宏沒有涉案證據、自白恐有問題、測謊狀態不適宜、法醫鑑定也改變兇手可能為兩人的意見,只有郭俊偉的自白,換句話說,謝志宏的死刑定讞,其實是沒有任何直接證據,監察委員並認為「被告共同自白不能當證據」。

無辜者關懷計畫,89年6月謝志宏捲入台南歸仁雙屍命案,被判9次死刑、100年更7審死刑定讞,直至107年7月監委王美玉提出調查報告,建請檢察總長研提非常上訴與再審;隨後台南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志峯重啟調查,同年9月主動提出再審聲請;108年3月台南高分院裁定准允再審,暫停死刑執行,謝志宏當庭無保獲釋:109年5月15日台南高分院當庭改判謝志宏無罪定讞。歷經近19年牢獄,謝志宏在20年後好不容易洗刷殺人罪名,他終於可以無罪一身輕地好好過年、展開新的人生了!

108年3月,謝志宏和白髮蒼蒼70多歲的媽媽緊緊握著彼此的手,在涂欣成等3位辯護律師陪同下,一起走下台南高分院階梯的畫面,感動了在場所有等待謝志宏獲釋的聲援者和媒體,被關押6834個日子,謝志宏終於又可以和媽媽一起走在陽光下。歷經6834天等待,台南高分院終於宣判謝志宏無罪,他當天和70多歲媽媽握手走下台南高分院階梯。

41歲的謝志宏目前是汽車材料送貨員,在休假的周日偕同律師涂欣成一起接受專訪,當日謝志宏戴著墨鏡,一身勁裝地出現,和律師有說有笑,讓人幾乎察覺不出他曾在看守所中被關押19年,甫重回社會工作生活近2年。

遭警脅迫供述3自白… 有罪噩夢步步逼真!一談起案情,謝志宏依然可以鉅細靡遺地談到,89年6月28日和7月5日,他在警方脅迫下所供述的3份自白的時序和過程。謝志宏細數在89年6月28日凌晨0時30分在住宅中被關廟派出所員警拘提,之後被帶到殺人兇嫌郭俊偉老家先被打了一頓,才在員警反覆訊問後於28日上午6時才完成筆錄;7月5日關廟派出所提借謝志宏,警方帶謝志宏到案發現場模擬,在警車上警方威脅和指示謝志宏殺人過程,謝志宏說,當時在警察的威壓下,不敢反抗,只能回想自己在餐廳工作時烤肉的手法,會先刺一刺肉片,使其快熟的經驗來描述案情,完成了第二份筆錄;但因當日上午的警詢並無律師陪同,之後才在辯護律師要求下製作了第三份筆錄,可是檢方和法院始終以7月5日那份沒有錄音錄影的警詢筆錄,和殺人兇嫌郭俊偉的自白,做為謝志宏有罪判決的依據。19年靈魂之旅悟透人生,我們下集繼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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