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9

台灣去年10月合法開賣上市加熱菸,財政部預告修法自2月1日起,旅客攜帶通過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200支可免稅,以年滿20歲旅客為限。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提醒,國內核定通過品項在國外均未販售,若攜帶未經核定品項回國,最高可罰新台幣500萬元。
財政部關務署日前預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第16條、第18條及第4條附表修正草案,其中增訂入境旅客得免稅攜帶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免稅數量為200支,修正條文自2月1日施行。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接受媒體採訪表示,目前國內共有2家業者指定加熱菸品與組合元件經衛福部核定通過,不過業者均表示,在其他國家沒有販售相同品項,僅在台灣本島或離島的免稅店才可能買得到,也就是說,在國外購買非衛福部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攜帶回國,將依「菸害防制法」第26條規定辦理,處新台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羅素英指出,雖然民眾不可從國外購買其他品項回台,但是仍可從機場免稅店和從離島購買後攜回,就會適用「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的免稅規定。
此外,羅素英表示去年10月1日已將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品項等相關產品資訊,函送財政部關務署,作為入境查驗依據,將加強對外說明與宣導,協助民眾事前了解規定,避免誤觸法。【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