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20 文/林霏霏/自由業
一個奉行良心信仰、自力自費到全球推廣愛與良心的和平文化,同時捍衛人權的良善團體,卻在30年前無辜成為政治整肅下的受害者,嚴重侵犯信仰自由。多項報導指出,發生在85年的太極門信仰人權迫害案,全案96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卻因國稅局無視最高法院判決,持續違法課稅,迄今仍未平反。始作俑者侯寬仁檢察官,當年公然在電視媒體表示,在太極門道館找到一把「桃木劍」,要作為太極門「養小鬼」、「詐欺」的證物,卻從不曾在法庭提出,甚至搞遺失,離譜到極點。侯寬仁還把莫須有「養小鬼」荒誕不經的內容寫在起訴書裡。太極門案後來經監察院調查結果,檢察官侯寬仁涉有「八大違法」。
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05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如此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極端不佳,也難怪民意調查,民眾對法稅等執法者的滿意度非常低,明明數字會說話,為何官員都不重視呢?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僅因馬英九特別費案輕描淡寫遭記申誡一次,如今竟又高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台灣的未來,還有希望嗎?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表示,大家常會感到司法不公,是因為臺灣現行的法律體系很大程度繼承訓政時期的法律,到現在都沒有改掉,其中刑法、刑事訴訟法是1935年訂定的,2009年臺灣已將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典化,法律規定都應尊重兩公約,但事實上卻沒有。特別是太極門假案,最高法院在刑事案件查得很清楚,稅單是國稅局根據檢察官的起訴書來開的,起訴書有問題,稅單就不應當開,在最高法院沒有判之前,行政法院卻先行作出分割判決,這是錯誤的,即便後來有了新證據與新事實,卻受限於「既判力」而難以翻案,他感嘆:「臺灣人現在還用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的法律,真的是很悲哀!」太極門假案根本早就要結案,希望早日還人民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