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流浪法庭三十年 誰是下一個司法的受害人? 2

 

在林泰治被解除禁見後,林泰治的妻子林秦月每隔兩天就帶著水果、菜餚到看守所面會,總要千里迢迢轉好幾班公車,往往到看守所探視完丈夫,再趕回家時已是下午 一點多。一次,林秦月趕回家煮飯,孩子們卻告訴她已經吃過了,「你們吃什麼?」孩子們答:「冬粉泡開水」,她問他們:「配什麼菜?」,老三天真地說「鹽巴」。林秦月一怔,緊抱著孩子痛哭失聲:「你們為什麼會這麼命苦!」當她道述這段往事,仍忍不住淚流滿面,哭聲撼動天地。官司在二審、三審間擺盪,長年下來,讓林秦月處於朝不保夕的憂慮中,久而久之她患了重度憂鬱症。

柯芳澤的妻子也悲憤地說,「29年來,我們像是飄浮在大海,沒人來救….當時,我們家一夕間什麼都沒有了,丈夫不見了,我爸爸也中風了,這個案子發生後,連小學同學、美國朋友都知道了,此後我們再也沒有參加過同學會,什麼都不見了、沒有了…..我丈夫為國家賺了這麼多的外匯,為什麼,為什麼國家要這麼對他!我丈夫是一個很愛國的公務員,當年中美斷交,他激動氣憤到流淚!」。

一審判決後,好不容易一千多天後,法官准許林泰治、柯芳澤、張國隆交保,他們的妻子以為丈夫從看守所出來後,可以減輕家中的經濟重擔,但仍在進行的司法審判卻將他們三人烙下「有罪的案底」、法院的傳喚總中斷他們的工作。

除了張國隆到親戚的工廠做事外,林泰治、柯芳澤靠打零工過活。張國隆這二十多年賺得每一分錢,不是交給老婆,而是直接交給律師幫忙打官司,累積的金額已經無法計數。柯芳澤則是今天挑磚、明天擺地攤、後天蓋水泥,隔天要住在哪都不知道,他的妻子每次拿到他打工的薪資,都會問他去哪裡工作,可是他就是不願讓家人知道。

林泰治做過的零工更不勝枚舉,去電子公司抽銅絲、洗碗盤、跑堂、當大廈管理員…最難堪的是變成「討債份子」,工作的公司認為他 當過銀行襄理,比較清楚如何討債,那陣子他走出家門,總要天人交戰一番,要繼續往前走、幫公司討債?還是調頭往回走?但一回家,就沒有收入,孩子的學費、一家人的生活費怎麼辦?

他們三人和家人的心靈,被「司法審判未決」凌遲二十多年的苦痛 ,書裡以極為豐沛的情感,細膩地描寫著,每個章節讀來不禁讓人眼淚直流,深刻體會一被捲入司法苦海、就難以上岸的苦楚。而難以理解的複雜案情、枯燥的法條,在淺白、易懂的層層剖析下,成了個個精彩生動的推理,讓人清楚明白台灣司法的諸多問題。

細心追查,「第一銀行押匯弊案」之所以在高院和最高法院間來回、無法終結,竟是因為「判決書的附表文字、數字模糊不清」,一審判決後的7年11個月,最高法院才首度發現「附表內容難以辨認」,之後,更五審到更十一審,經過了16年、卻仍沒更正這樣的錯誤,遲遲未更正的附表裡,有著案情關鍵的押匯金額筆數。這樣的「審判品質」不禁令人疑惑,歷審法官是根據什麼審理此案?並且還能做出判決?誰是下一個司法的受害人?我們下集繼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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