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01 文/姜文/特助
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貴人民的生命財產!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最可怕的是執法官員可以任意制定解釋函令達到非法變合法的課稅,財政部官員依據作業要點就可編列無法源的稅務獎勵金,更厲害的是制定法條要立法院通過,例如之前追稅期限是5年,快到期時請立法院改追稅期限為10年,最後又改15年,形同無限期追稅嘛!國稅局用一張莫須有的稅單就能掐死百姓,讓行政執行署公然違法的不遵守法院無罪無稅判決,直接執行查封、拍賣、沒收手段侵害人民財產權,百姓根本沒有翻身的機會,就被結案了,財產沒了,命也差點沒了,台灣真的是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國家嗎?
「訴願委員會是擺好看的!」人民被政府設立的單位玩弄不自知,政府為了要表現民主政治的風範,有誠意的紓解民怨,設立了「訴願委員會」,美其名是幫助百姓。但是百姓那曉得「訴願委員會」都是政府官員的好朋友、最有默契的麻吉、甚至有「喊水可結凍」最讓百姓相信的人物。訴願委員會的成員都很忙碌,表面上跟百姓說得好聽要幫忙他,實際上是舉手部隊,根本不可能發揮保護百姓的功能,真的是欺騙百姓的幌子,可憐百姓被這些違法濫權者玩弄於手掌中。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主任/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以三個案例舉例說明。全球被囚最久的日本死刑犯,2014年再審後獲釋,直到2023年底無罪確定,獲賠2億日圓。過程一審無罪,但檢察官死不認錯仍上訴,所有日本的律師團體與家屬親自到法務省拜訪懇求表達「何時人民變成司法的奴隸?」才讓檢察官放棄上訴,個案姊姊終身未嫁,為弟奔走一生,突顯司法錯誤的嚴重性,若人命不夠長,申冤無望。台灣的諸慶恩案亦顯示司法不公,案件雖翻轉,但無人被究責,家屬移民避禍。太極門案雖2007年刑事無罪確定,卻仍陷於稅災,始作俑者未受懲處反獲升官,司法不公持續發生,須改革究責,還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