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老先生有塊地,伊呀伊呀唷!」立委徐志榮曾在立院改編童謠質詢,揭露苗栗詹姓老農明明取得合法建照蓋農舍,完工前被河川局認定違建須拆除,開罰205萬元,害老農夫妻10天內相繼抑鬱而終,要還老農公道。
整起冤案在小老百姓與政府周旋3年後終獲重視,確認老農非故意蓋建物,同意退還罰款。老農兒子和媳婦對遲來正義上香告慰父母,氣罵說:「父母親真的是被官員活活氣死!」冤案主角苗栗縣卓蘭鎮老農詹坤源(享壽81歲),在大安溪畔有6分地果園是祖傳土地,為方便包裝、儲肥,106年9月向卓蘭鎮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獲准,同年12月縣府核發建照。
孰料,老農砸下積蓄200多萬元蓋農舍,工程只剩屋頂施作,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巡防員107年3月,認定建物蓋在河川管制區域內,依《水利法》河川區域內不能有地上建築物,行文縣府、公所要求撤照和恢復原狀。同年7月,裁罰205萬元,令2個月內回復原狀,詹提訴願被駁,未繳罰款。
老農么兒談及,107年11月爸爸到卓蘭鎮農會提款買肥料,被通知河川局已查封其戶頭、不動產,爸爸終日鬱鬱寡歡,一病不起,11月19日往生。子女們為讓老父入土為安,21日繳罰款也拆農舍,想不到母親鄧阿鳳(享壽79歲)也在11月29日往生。媳婦張美玲罵說,官員太鴨霸,「公婆被官員活活氣死的!」
徐委員認為老農被冤枉,有公所核發施作農業設施同意書,縣府也發建照,不滿河川局在建物完工前8天才制止,讓人無法接受。他日前質詢改編《王老先生有塊地》高歌,要求蘇貞昌重視、還詹家公道。蘇揆了解後,認為此案不可歸責於老農,政院本月1日行文家屬撤銷這張無理罰單。老農兒子說:「這是遲來的正義、終還我們公道!」並哽咽上香向父母稟告。
政院函指,詹坤源信賴地方政府核發許可和建照,但原處分機關(第三河川局)未依事證審酌詹是否故意和過失。因此依《行政罰法》認詹坤源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不予處罰,再循《行政程序法》撤銷205萬元罰款。
第三河川局副局長張稚煇說,蓋農舍位置確在河川管制區域內,因雙方認知落差,造成憾事。苗縣工商發展處副處長吳俊賢說,縣府根據書面資料審查核發建照,當初第一關卓蘭鎮公所審查項目中,勾選老農土地不在河川管制區域內。
詹家後來接到公文,認定詹翁非故意興建農舍,終於還詹翁公道,家屬也打算提出國賠。遇到這樣的憾事,鎮公所雖然「將會想辦法盡力彌補。」只是兩老已相繼往生,政府錯誤執政的人權戕害,再多的補償也是沒有正義,希望這樣的悲慘事不要再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