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林燦都認為,太極門案很簡單,刑事已經判無罪,五個年度已更正為零,一個年度因最高行政法院明顯錯誤判決,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就可修正,但行政機關卻不願面對問題,政府應該要給人民交待;執行土地查封時,必須一筆筆查資料,且要通知當事人表達意見,但此案沒看,也沒通知,當事人律師聲明異議,但行政機關卻都不理,該案拍賣過程不嚴謹且違法爭議問題很多,期待立法院修正法律,還人民公道。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教授吳志光提及,大法官第800號解釋提到,聲請釋憲的時間,不計入5年的再審期限內,但除此之外如太極門案,依行政程序法第128條、117條就可解決,不必浪費司法資源。一開始以為太極門案是個案,但慢慢發現一大堆稅災問題跑出來,原來只是冰山一角,可見多少人因制度無法翻案,只能默默隱忍,太極門多年來走過各式各樣制度內、制度外的救濟,斑斑可考,如果行政機關可以從善如流,大家也不用這麼辛苦。吳志光建議從立法制度著手,保障人民未來權益。
中華道教總會秘書長張肇珩直言「沒有人權,就沒有正義!」,保障人民的基本權益,是政府存在的目的,太極門案已經邁入第 25 年,不管刑事、行政訴訟都勝訴,監察院、司法判決、國稅局公告調查,都證明太極門無罪沒欠稅,為何還有強制執行的問題?二十幾年來,沒人勇於認錯改過,到現在還在折磨無辜的人民。從太極門案件可以看見現在政府立法、行政、司法屬於「不協調」狀態,台灣處於嚴重的人治,當人民主動上街表達聲音,國家相關單位也不回應對話,國家社會愈喪失自我約束與道德感,人們也缺乏同理心讓社會更好,這是最嚴重的問題。希冀有人權法治觀念的領導人,能貼近民心,明天就可以給出正確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