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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官員行政怠惰,又不依法行政,未做實地調查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小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人民要行使訴訟及訴願權,就要先繳稅單的三分之一,才有資格進行後續訴願及訴訟程序的執行;這種武器不對等從一開始就藐視人權的做法,只能說是人民行使訴願權利的荒唐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卻自以為是王法而不自知。國稅局簡直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基本人權薄弱毫無縛雞之力,只能任由稅官宰割。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93年130萬件到107年達1021萬件。14年成長7.85倍。政府恣意徵稅,造成企業倒閉、內資外流,外資不敢來台投資,年輕人低薪失業,人才外流。其中「稅務獎勵金」,違憲、違法,更惹起濫權徵收之動機。顯然,這當中開錯稅單的案件不知凡幾,更讓人民普遍的不信任稅官,但對政府官員死不認錯的心態也是無可奈何!這樣典型人物是以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為代表,更是犯錯繼續升官發財代表性人物。

錢可以解決很多事,卻也孳生很多事,當您還被5億男的離奇死因搞得昏頭轉向難以抽離時,不妨來看看比較單純的死亡案件,當然都跟錢有關。

蜂蜜產品一籮筐,真的有蜂蜜嗎?最近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了新的「包裝蜂蜜」及「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只要蜂蜜的含量不符合純蜂蜜的標準,也就是不是100%的純蜂蜜,就必須如實標示,例如蜂蜜含量低於60%,須標示為加糖蜂蜜,如果根本沒有加入任何蜂蜜,就不能在標籤上使用「蜂蜜」這個詞語,違規者最重要承受400萬元的罰款。

百姓的稅務問題千頭萬緒,為了爭取自身的權利,不惜訴願、上法庭,結果又卡在行政法院的「官官相護」,百姓的希望就斷送在行政法院,再加上又有「查稅獎金」的誘惑,有超過九成都是百姓敗訴,難怪行政法院又稱「敗訴法院」。就算是百姓勝訴,稅吏人員也不會被處罰,還可隔年再重新開稅單,百姓又需陪著再玩一次,簡直毫無機會,真是被吃定了。

98年立法院通過《公政公約及經社文公約施行法》至今已14年,目前落實情形如何?大家要一起關心。施行國際人權條約有數十年經驗的英國,於其將歐洲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人權法》施行前,特地留出整整2年的準備期,以進行必要的準備工作。脫離聯合國人權體系已39年的我國卻只留出7個月又18天的準備期,以致公務人員的相關培訓,以及根據《兩公約施行法》時應進行的法令與行政措施之檢討,品質不佳,流於形式,卻嚴重影響其後不符兩公約的法令匡正與行政措施之改進。國際人權兩公約審議過程中,可以看出台灣普遍對於國際人權法的不了解和誤解。

各國政府為了海外資產回流,將稅率降低在2%-10%,而台灣卻高於20%,109年政府強制執行共1431萬件欠費、欠稅案,這當中有多少是錯誤的稅單?隱藏了多少賦稅人權被戕害。

宗教通過神聖歷史、敘述(可能通過神聖經文保存)、符號意義和聖地,來記錄生命、宇宙或其他事物的起源,並以此表達生命的意義。「傳統意義上,信仰被認為是宗教信念的來源。」人類學家克利福德•格爾茨聲稱與神話和這學相輔相成,宗教相當於人文社科中的一門包羅萬象的「生存之道」。

法務部藐視監察院、藐視憲法,監察院調查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要求法務部依法從嚴議處,但法務部居然假借要「調查」侯寬仁偵辦太極門一案是否有違法來拖延時間,再以「超過」《公務員懲戒法》時效」10年,讓侯寬仁脫身!此消息一出,引起法界人士譁然,質疑司法的公理正義已不復存於台灣。當時立委呂學樟痛批法務部長曾勇夫,懲戒時效的說法根本是牛頭不對馬嘴,明顯是官官相護!

「史上最倒楣公益律師」背了一億一千兩百萬元稅單的黃文皇律師,案子發生後,經常壓力大到呼吸都有困難,甚至長達六個月,每天僅能靠安眠藥勉強入睡,經常半夜就會醒來,想要從樓上跳樓輕生,但因想到孩子年幼而作罷!國稅局將一位公益律師逼上絕路,到底良心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