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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謝爾頓》聚焦天才男主角「謝爾頓庫珀」的早期童年生活,童星伊恩阿米塔吉(Iain Armitage)主演,開播後收視率強勁,更有許多明星客串,包含首季出現的特斯拉執行長伊隆馬斯克(Elon Musk)等人,讓《少年謝爾頓》衝上台灣Netflix影集排行榜前十名。

近日媒體報導,失智的陳媽媽(化名)有五名子女。兒女自103年起為她請了三位看護,日夜輪班,和一位廚房幫傭,四個人月薪共要12萬元。109年陳媽媽過世了,兒子申報遺產稅,主張每月5萬元算扶養(共400萬元),其餘924萬算媽媽借的,列「未償債務」。

但中區國稅局搬出民法「子女有奉養父母義務」說,刪除924萬的扣除額,核課遺產稅80.2萬多元。台灣即將進入高齡化社會,子女照顧雙親的「財富傳承與奉養」例子隨處可見。國稅局官員指出,目前還無法說清楚課稅原則,只能「個案認定」。

人民在台灣稅法上處於完全弱勢,所以才會有很多人為了避免財產被拍賣,只好直接跟稅務單位協商,花錢消災。如此讓將眾多原本不須繳稅的人民,紛紛成了不得不多少繳一點的冤大頭們,難怪台灣年年超徵稅的數字屢創新高,造就了廣大憤憤不平的民怨。

試問如果真的是依法該繳的稅?依納保法,稅務員就應該負舉證責任,實際計算出人民應繳的稅額,讓人民心服口服,怎麼會是現況這樣,讓稅務員像菜市場喊價的方式來決定稅額?如果我們的法律規範能允許稅務員用協商的方式來定稅額,這顯然就是政府單位的課稅計謀,難怪嚴重超徵的情形會不斷發生。

台灣現行稅制有太多闕漏導致超徵,並嚴重侵害賦稅人權,許多現行法律明顯不符國際人權最重要的法典-「兩公約」(公政公約及經社文公約)的規範精神,簡要羅列如下,做為國家修法參考:

近日財政部公布去年前十月稅收達3兆223億元,創歷年同期新高,年增6.9%,全年稅收估將超徵3000億至3千700億元,超徵規模可能是史上第三高(111年超徵5237億元為史上最高)。而媒體報導,去年底地方政府確定將收到中央給的「超徵紅包」,根據財政部國庫署統計,到去年10月底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已達陣,並超過預算59億元以上,達成率101.8%,超徵紅包估算總計上看4、500億元。但各地統籌分配稅款過往常因政黨不同而有分配不公之嫌,年年超高額超徵稅款淪為執政黨金庫,始終令人詬病!
 

公僕搞烏龍,人民受災殃,但可知這樣天上掉下的禍事,可能是讓人奔波數回才能自證清白,也可能平白無辜的引來10年的纏訟。

近日新北市一名張姓婦人多年前因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員警搞烏龍,無辜遭控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並遭判刑定讞,官司纏訟10年才終獲無罪。但遺憾的是,犯錯之人不僅沒有絲毫歉意,甚至藉由官官相護,拖延超過10年懲戒時效,讓被害人卑微到連「遲到的正義」都落空,這是何等的無妄之災,竟要花10年才得以平反?著實令人心寒。

賦稅人權已成為現今最重要的議題了,如果政府又一味地枉顧人民的權益,不以民為主,到頭來若因官逼民反才是最大的致命傷,政府真的非得要縱容濫權官員強奪民產,甚至置人民於死地不罷休嗎?政府口口聲聲要照顧人民的生活、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然而骨子裏頭,「劈材連棺材板都不放過」蠻橫地搶奪人民的財產,多可怕!

稅官為了稅務獎勵金濫開稅單是不會被處罰的,所以開錯稅單就重新算一算,再重開給您,因而在稅官的字典沒有「撤銷稅單」、「賦稅人權」這些字,請問這叫百姓如何相信稅官呢?因為財政部常把狼群養在羊 群裏,放任狼群大吃羊肉了!要知道綜所稅七成以上來自於新資所得的納稅人身上,這本就是極不公平的稅制分配,更是劫貧濟富的稅制,又年年超徵,這樣用違憲的稅制搶奪民財,這不是違憲,那是什麼?

行政訴訟法基本上為「民告官」,其設計皆以方便原告,保護為重心,焉有心存保障機關之理。然而在政治與法律獨霸的行政救濟制度體系下,檢察官與法官們,卻成為人見人討厭的壞蛋!台灣民調,無論是以前做的或現在做的,對於法官與檢察官的信任度始終不高,驚覺法官的信任度比去年大跌近1成僅26.7%,問題是如何把這個現象改變過來,讓台灣的司法能夠為台灣人帶來正義。

我國司法制度依性質為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之不同,分別由普通法院與行政法院。民、刑事訴訟→普通法院,行政訴訟→行政法院由於「司法二元制」之故,國稅局不理會最高法院的刑案確定判決,且財政部官員「食言」,國稅局仍然不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如此國稅局自始課稅主體、客體錯誤、事實認定錯誤及適用法律錯誤,係屬非法課稅,屢屢造成人權侵害事件,難道政府不了解「司法二元制」是訓政時期遺留下來的體制,該體制容易造成人權侵害事件,且司法正義也很難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