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違法課稅侵害人權 看來都是獎金惹的禍

 

我國司法制度依性質為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之不同,分別由普通法院與行政法院。民、刑事訴訟→普通法院,行政訴訟→行政法院由於「司法二元制」之故,國稅局不理會最高法院的刑案確定判決,且財政部官員「食言」,國稅局仍然不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如此國稅局自始課稅主體、客體錯誤、事實認定錯誤及適用法律錯誤,係屬非法課稅,屢屢造成人權侵害事件,難道政府不了解「司法二元制」是訓政時期遺留下來的體制,該體制容易造成人權侵害事件,且司法正義也很難實踐。

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長陳合發面對媒體竟然大放厥詞「法院判的不算數」,國稅局便表明不把法律放在眼裏,也就是不把行政法院當做一回事,更將人民信賴政府的基本原則推翻,也難怪國稅局的稅單會萬年不死、一開再開,因為行政救濟判國稅局輸了,國稅局可以不認帳,贏了才算數,如此人民永遠是輸家!法治國家成為了威權體制,而且只要誰能進入稅務相關機關,便能搖身一變成為「法律的認定者」,因此稅務機關成了一隻恐龍大怪獸,專門在吞噬無辜、善良的老百姓,讓人民在一夕之間傾家蕩產、家破人亡。一個民主國家的遊戲規則就是法律,而法律是由人民所選出的民意代表制定出來,再交由政府官員依法執行,這是基本的程序,也是人民信賴政府施政的基本原則。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說「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已往生前財政部長許虞哲說「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又前檢察官侯寬仁也根本就是辦案時沒有「人權」這兩個字,用眼神辦案、公佈案情給媒體,還上媒體節目談案情,沒有證據就起訴,稅官開稅單更是離譜,沒有證據、法院判決不算外,為了獎金所有的花招都出籠了。感覺上,官員都很怕講人權,似乎提到人權,什麼事都不用做了,獎金會變少了,是這樣子嗎?那歐美文明先進國家為何都可以講人權,甚至把人權擺在第一優先的執法態度,值得我們借鏡。

老百姓相信這些濫權執法的官員都有經過國家考試及專業的訓練,應該不會做出太離譜的違法的執法態度才對,偏偏就是會發生官員迫害百姓的事件,而長官們也應該知道下屬錯誤執法的狀況,甚至也有長官下令下屬違規執法的案例發生,以致百姓沒有機會翻身,也難怪百姓殷殷期盼政府趕快司法與稅務改革。

稅官自己認定開了稅單就算,稅官開錯稅單也不用罰,說出來的話也無法律責任,稅單開下去那有沒事的,或許過去1431萬件欠稅案有部份是這樣開出來的,最後也是法務部執行處強制執行的,這當中也不知有多少獎金,所以百姓被這麼大費周章的程序折磨,看來都是獎金惹的禍!百姓當然也是100%要求廢除不該存在的獎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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