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申請有理 救濟無門」 百姓身陷「萬年不死稅單」緊箍咒中

普羅眾生期待國家擔負人權保障的機能,在邏輯上是相違背的,本質上仰賴國際人權兩公約及相關組織來維護人權是很可行的途徑,所以國內法能搭著國際人權兩公約的便車,促使行政步上正軌,恪守依法行政原則,避免人民權利受到侵害。可是至今連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如法官、檢察官、公務人員也都霧煞煞,不知該做什麼?甚至法官引用兩公約的判例僅0.0079%,令人嘖嘖稱奇。

試問針對國際人權兩公約,司法院若認為無此修法之必要,是否就違背國際兩公約的精神意義?還是公部門毫無人權之觀念?過去多次談到人權時,政府都很明白70%的侵害人權行為都來自於公務員,司法與稅務更甚,這樣的事實卻一直未見改善,尤其是賦稅人權,嚴重侵害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希望法務部洞悉刑事訴訟法被告在法律上沒有訴訟救濟的管道,而有違兩公約的精神人權的保障,就要真正去修法以符合國際的腳步。

反觀行政法院,雖為人民訴訟救濟之管道,稅務案件在行政救濟過程中,因為行政法院與國稅局聯手對付百姓,讓百姓陷在「萬年不死稅單」的緊箍咒中,讓法稅改革聯盟等團體無法認同;就如同把大石頭從山下費盡千辛萬苦推到山上來,但是國稅局只要輕地一推,巨石就滾回原地,週而復始沒完沒了,到底稅務執法官員是如何看待國際「人權」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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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程序法第117條 不是擺好看的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2001年全台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約189萬件,...接著2015年653萬件,2016年809萬件,2017年936萬件,2018年1021萬件,2019年1104萬件,2020年更高達1431萬件,2001-2020成長了7.57倍。政府恣意徵稅,造成企業倒閉、內資外流,外資不敢來台投資,年輕人低薪失業,人才外流。其中「稅務獎勵金」,違憲、違法,更惹起濫權徵收之動機。顯然,這當中開錯稅單的案件不知凡幾,更讓人民普遍的不信任稅官,但對政府官員死不認錯的心態也是無可奈何!這樣典型人物是以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為代表,任職至財政部長後退休,更是犯錯繼續升官發財代表性人物。

眾所周知,有少數檢察官濫權辦案,利用媒體公開辦案,沒證據也起訴,造成法官無罪判決的比例很高,還能上訴再上訴,真是浪費司法資源、凌虐百姓、戕害司法人權,最後死不認錯的說與法官看法不同,連被監察院調查後糾舉也能逃過處分,甚至還繼續升官發財,這樣典型人物以侯寬仁檢察官為代表,現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但是行政法院與稅務機關都讓它擺著好看而已,人民根本是看的到,卻吃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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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務救濟失靈「訴願」變「宿怨」?

每年均可見政府在做「施政滿意度調查」,如果政府施政真能做到以民為主、以法違規,又怎會擔心人民對政府不滿意呢?又怎會讓人民走上訴願和行政訴訟捍衛自己的權益呢?

大多數人對「上法院」是感到畏懼的,如果人民接到行政機關發的行政處分,如駕駛執照吊扣、交通違規之罰鍰、稅捐機關之補稅處分、拆除違建或吊銷執照等等,認為行政處分有違法或不當之情,導致自已的權利或利益受到侵害時,在提起行政訴訟之前,人民依法得提起訴願。

表面上看來人民擁有「民告官」的權力,可以訴願表達自己的清白,要求行政機關撤銷違法行政處分,追求公理正義,但其實訴願被駁回及不受理比例甚高,以民國111年統計數據為例,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所作成的訴願決定有7成為駁回或不受理。尤其稅務訴願高達9成被駁回,也大部分是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人民對新的行政處分不服,就又落入訴願、發回……這種無窮無盡的惡性輪迴中,稅務「訴願」變「宿怨」,根本是無效的救濟制度。再者曾有律師爆料,目前的稅務救濟制度根本就是失靈的,財政部訴願委員會,曾經平均3分鐘處理一個案件,會有品質可言?稅務訴願委員根本是橡皮圖章,明顯侵犯憲法保障人民訴願的權利。人民縱使知道自己在法律上佔有優勢,自己沒有犯罪,但也不願意冒險,浪費時間、精力和金錢去訴願或上訴,打一場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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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獎金制度引誘官員 球員兼裁判人民輸到底

國父孫中山先生首創五權憲法,若是各個組織首長及以下諸位官員都能秉著良心,以民為主,以法為規,真正為民服務,那一定是國運昌隆、安和樂利,真正成為一個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國家。

可是現在的政府好像是失衡了,有的單位權力太強大了,有的單位功能卻難以伸張,例如有國稅局官員膽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稅官沒有證據濫開稅單也就認了,結果人民一路循著稅務救濟制度走,卻是完全無法救濟到,稅官開單依法可以領稅務獎勵金也就算了,可是救濟制度從復查、訴願,到行政法院等各個階層的官員都有領獎金嗎?否則為何全部的步調都一致呢?欠稅案100件中有96件是人民敗訴的,最可怕的是,後面還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是確實有領獎金來向人民收欠費欠稅的錢,甚至執行官可以使用無限制戕害人權的手段執行討債,如限制出境、管收等等。

政府有必要這麼絕嗎?有必要致人民於死地的手段強收欠稅欠費嗎?還用獎金制度引誘各個官員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嗎?這好像人民與官員賽球,官員隊不管打贏或打輸都有獎金,裁判也是官員隊派來的,連人民隊的教練也是官員指派的,這樣的比賽,人民隊會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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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杯葛報稅日本有理 不宜之稅台灣難鳴

一個有趣的實驗,兩隻猴子被關在籠子裡,只要按照研究員的指示就會獲得獎賞,一開始獲得的報酬都一樣,兩隻猴子相安無事,接著,左邊猴子,每次都獲得香瓜的獎賞,而右邊猴子每次都獲得葡萄的獎賞,接連兩次後,左邊猴子開始不悅並撞擊、吼鬧、發脾氣,第三次甚至拿香瓜砸向研究員表達不滿。

不平則鳴,動物如此,人又何嘗例外。最近日本岸田內閣陷入空前危機,內閣支持率暴跌到不行,有民調顯示支持率已掉到14%,尤其難忍的是2月16日日本開始接受去年年度所得稅申告,岸田呼籲大家報稅,但卻容許自民黨51位拿了募款餐會回扣自民黨國會議員僅僅作修正報告而不報稅,讓一向乖順的日本人在社群網站上發起了杯葛報稅運動,岸田陷入不完全統治僵局,寸步難行。

稅不平,心不寧,日本人的行動果決堅定。歷史上因稅而亡國的例子屢見不鮮,台灣卻一點也沒有警覺,是吃定了人民,還是為了結黨營私,為黨政保留一點資金的調度。不合時宜的貨物稅,印花稅,每隔一段時間就有民意代表吶喊疾呼,然而當局的耍賴本領,讓人嘆為觀止,彷彿倒帶機一般,舊夢重溫,了無新意。一皮天下無難事,說盡為官的詭辯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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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貪稅作法 扼殺台灣良善互助的人性

台灣人在國際上素有「熱情友善」、「最美的風景是人心」等美稱。從課稅案例中,我們卻發現,台灣貪稅作法,是否扼殺人性中互愛互助的特質與倫理,也正一步步侵蝕著維持台灣社會和諧的基礎?

案例(一),甲君在110年度和A麵館簽訂了無償使用契約,把所有的房屋提供給A麵館設立營業稅籍並用於營業。雖然甲君實際上沒有收到租金,但因為涉及營業行為,國稅局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算出了租賃收入和所得額,將其歸入甲君的綜合所得總額,要求補繳稅款。

案例(二),因為經濟不景氣,有位民眾家裡有空房,弟弟沒地方住,於是就讓弟弟搬進來和他一起住,順便讓弟弟遷戶口進來。雖然明明沒有向弟弟收房租,但國稅局卻認定漏報租金所得,要求補繳稅款。哥哥認為,明明沒有收租金,所得也沒增加,為什麼國稅局硬要認定他有收租?除了補稅還要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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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呼應陳長文律師--徹底翻修或廢除訴願制度

訴願最為人詬病之處,在於駁回及不受理比例甚高,據報導人民勝訴率不到6%;陳長文曾經是被課錯稅卻遭駁回訴願的苦主,體會到耗盡心力卻註定被駁回訴願的下場。

大律師陳長文《訴願制度的選擇題 徹底翻修或廢除?》深有同感。訴願法是「民告官」的民主思潮,凡先進國家都有完善的立法,如德國《基本法》第13條第一項明定「住所不得侵犯」。

以生存權來說,德國法律規定,國家要動到人民的財產,最多只能占財產的50%,這是保障生存權的最高原則,但台灣沒有比例原則,喊幾倍就幾倍,甚至不允許人民有訴願的機會,連福隆教授說,這種惡法就是酷刑的來源。

陳長文身為律師最懂「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只有治術也無法推行仁政,更何況我們的訴願法早在民國19年立法,而《行政訴訟法》制定於21年,已無法滿足現代民主需求,法律條文彼此互有牽連,如民國88年立法的《行政程序法》第117 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份之撤銷…。」算是給行政官員一個改正彌補過失的機會,但立法迄今,適用的案件僅鳳毛麟角,人民有權要求行政機關糾錯,是立法初衷亦是讓行政自我糾錯,然實際情況卻是天邊彩虹般的遙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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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檢察官與稅官到底有多大

財政部113年2月16日公布112年全年稅收3兆4562億元,超徵3860億元,其中總稅收創歷年新高、超徵金額則是史上第3高。國庫大補血,創下歷年新高水準。財政部統計處專門委員梁冠璇表示,目前112年全年稅收超徵是3860億元,但是這三年,年年稅收超徵三千億到五千多億元以上,有把國庫灌飽了嗎?看國債仍是年年增加,這是怎麼回事啊?百姓都看沒有!只知道財稅官員們都好厲害,稅收愈收愈多,獎金也愈領愈多!除此之外,財稅官員膽敢在媒體前說法院的判決不算數,唉!稅官到底有多大啊!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09年待執行欠費欠稅案件1431萬件、110年1274萬件、111年1338萬件、112年1404萬件,這其中包含財稅、健保、罰鍰等等許多欠費案件都要強制執竹,也不管人民被執行的內容是否正確,強制執的結果,執行官個個績效非常好,當然績效獎金也是領很多,還會不好意思被志工舉牌問領了多少獎金呢?結果惱羞成怒,動員近二十位警察逮捕阿嬷志工,法稅界專家學者稱919事件,至今仍無官員認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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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期待賴清德準總統上任後正視我國租稅弊端

財政部公布112年全年超徵3860億元,達成率為112.6%,坦言高於原先預期,財政部官員分析,超徵3860億元主要來自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以及證交稅等的成長貢獻。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指出-「無法準確預測稅收,意味著政府對財政數字管理失靈,鉅額的超徵稅收,凸顯預算程序功能不彰,也指出:持續性的超徵表示整體租稅制度恐有結構性問題,有違租稅公平正義。

蔡總統任內鉅額及持續性的超徵稅收,光是近三年稅收都是上千億(110年超徵 4327億元、111年超徵 5237 億元、112年超徵3860億元),猶如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指出,凸顯預算程序功能不彰、表示整體租稅制度恐有結構性問題,有違租稅公平正義。是啊!我國萬萬稅,政府為了課稅,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政府所設的「陷阱」人民防不勝防,有違租稅公平正義更不勝枚舉啊。以下簡單列舉我國稅制弊端:

一、國稅局沒有做好舉證責任:去年媒體曾報導:高雄一位哥哥,將透天厝空房,免費給弟弟借住,並讓他把戶口遷到自家,可沒想到報完稅後,卻被國稅局追補稅,原因是兄弟倆,當初沒有訂立「無償借用契約」,也沒辦理公證,因此被認定是「漏報租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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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丁絲絹稅」與貓狗屁關係?

現代人愛貓狗寵物視如己出,除了呵護至極更是花費不手軟,若當這些毛孩兒也要算上人頭呈繳一筆可觀的稅捐,你會善罷干休嗎?若是六都市民的稅金轉嫁給台北市民獨自承擔,身為台北市民的你發現此貓膩,會義憤填膺地獨自揭竿槓上法庭嗎?

以上看似假說事件,然而卻真真實實發生在大明王朝隆慶4年(1570年)皖南徽州府龢縣的一份「人丁絲絹」呈文。本案「人丁絲絹稅」是早已被悄悄掩蓋200多年的一樁黑箱案件,在案發當年引發六縣人心紛歧,更因此驚動兩任皇帝。最終被一名匹夫即帥家默發現,並決定為同鄉百姓出頭抗爭,一條漫漫申訴之路開啟了血淚歷史。此案於第五版時獲得圓滿解決,賦稅減輕,還給人民一個輕鬆稅捐。

回首觀看今年的台灣盛事,一場擾動千萬民心的總統與立委選舉終於落幕,雖說幾家歡樂幾家愁,然事實已成定局,所屬意人選若未登上寶座,人民也只能按耐千絲萬縷的不願之心,但仍殷殷切切期盼,承諾無限上綱的當選者們,莫良心喪失,若再次上演欺騙民心與民旨的戲碼,恐會在四年後讓新生代們翻轉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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