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76年解除戒嚴,接著1996年完成總統直選,從此台灣對外標榜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人民可以在憲法保障的範疇內,用各種方式來表達自己所想要表達的意見,不是用國家的公器,為某些特定政權或人物之私利,恣意妄為。
919事件之後,學者專家與民代紛紛站出來聲援,新竹縣議員何智達在議會,以三場抗議為例,人數比法稅改革聯盟志工更多、更激動,罵聲不斷,「警察就站在那邊,也沒有說把我們當現行犯就通通押走。」對比919竹北事件,只有幾個志工在空地上舉牌,結果鬧到把志工移送,把人搞到半夜送醫急診,顯然不符比例原則,且志工沒有帶凶器,也不是暴民,沒有道理要受到這種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