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遽聞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侯寬仁積極推動將法醫研究所提升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預計送最後一期立法院會期通過,偷渡?陰謀?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指出,科學辦案是防止冤獄的原點,其重要的因素就是要鑑定。從中整理法醫研究所提升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的弊端如下: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廉政署副署長,法醫研究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懲處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廉政署副署長,法醫研究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懲處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

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是將訴訟資源儘量分配於訴訟最基層的第一審,至於終審法院則只專注於法律爭議的處理及法律見解的統一,形成底寬上尖的資源分佈(形似金字塔)。這樣的訴訟結構,是為了解決我國目前訴訟制度所面臨,因距事發日久,證據滅失、證人記憶糢糊,事實無法及早確定,或因終審法律見解分歧等,致訴訟事件在二、三審間來回審理,訴訟解決紛爭的功能無法充分發揮,當事人訟累難除的困境。

美國有位 工程師因不公平的稅制毀了他的人生,留下遺言後,駕駛小飛機衝撞聯邦稅收辦公大樓,驚嚇美國人再度面對怵目驚心的911恐怖畫面。台灣也有運匠不滿警察亂開罰單,開車去撞交通部,不公不正的罰單、稅單,猶如猛虎啃食良民百姓的骨髓,如何不痛、不怨。賦稅人權已成為新的人權指標,希望政府不要再繼續「苛政猛於虎」般結更多民怨。

檢察官靳隆坤到橋頭地院蒞庭執行公訴業務時,竟當庭拿出報紙在法庭上翻閱,也當庭滑手機,「低頭族」靳檢當之無愧。當時法務部長蔡清祥認為,若滑手機是為了查法條等公務,沒有問題,但「若開庭時看報章雜誌等無關公務的行為屬實,就非常不應該,一定嚴懲。」在向法院調閱開庭錄影,確認檢舉內容屬實,將靳隆坤記警告處分,另外也將該案送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檢察官是有法可管,值得喝采!

聯合國憲章日甫過,《世界人權宣言》裡提到「人人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這是我們的權利,制度的黑暗面需要大家一起來揭露,才能避免受迫害的情形一再發生。台灣稅災氾濫,獎金制度所造成人民的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等迫害,在109年強制執行的欠稅欠費案件新增1431萬件,呼籲政府要關注稅災戶,不要任由違法失職官員繼續迫害老百姓。

身為公僕能具有「同理心」,才能真正地苦民所苦,否則一切都是枉然。官員要「依法行政」,究竟要依何法?如國稅局的稅官們能苦民所苦,當然就會依對百姓有利的法,若稅官不願站在人民的立場,不管人民的死活,就會連課帶罰加利息開出嚇死百姓的稅單,甚至連自己人的訴願委員會要求撤銷稅單、行政法庭判國稅局敗訴,國稅局都以重開稅單因應,週而復始的玩弄百姓,不禁讓百姓懷疑是「稅災人禍」逼死人呢?還是隱藏在稅官背後的「不法獎金」害死人?

根據最高法院自己的統計,未結案件不但逐年激增,截至109年,民事事件未結件數累計高達3308件,刑事案件未結件數累計高達2846件,這些全部都是人民的生命、身體、財產、自由和時間啊,最高法院難道是在擺爛嗎?最高法院涼爽得超乎想像!行政法院呢?

備受矚目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實施六年多了,過去因主管機關財政部的怠惰與阻擋,讓法案延宕多年,解嚴以後,「賦稅人權」一直是口號而已。現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但是百姓仍然是不相信賦稅人權這樣就可實踐了,因為這個法無法約束官員的良心,所謂的法條千萬條,隨手抓一條,就足以修理想要人權的百姓了。

第四權又名第四權力,是指在“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之外的第四種政治權力。事實上,即便是歐美先進國家,也沒有具體的憲法、法律、規令來解釋、設立第四權,第四權是約定成俗(en:de facto)、自然而然形成的,第四權所指的即是媒體、公眾視聽。 以美國來說,美國最高的行政權代表為總統,最高立法權為國會(由參議員、眾議員所組成,包括參議院、眾議院),最高司法權為最高法院。三權分立、三權相互制衡,不過在第四權(媒體)出現後,制衡的力量又多了一個,可防止前三者的濫權與偏誤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