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業務(台南市)
11月8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俗稱「追稅條款」的稅捐稽徵法第廿三條修正案,「欠稅大戶」追稅期限再延五年,將被追討到106年3月4日為止 。但立委羅淑蕾直言,追稅效益在第二年之後就大幅遞減,「再延五年只是增加稽徵成本」。而且還有很多還都是不公不義的欠稅案件。
筆者相信當很多人聽到「欠稅大戶」這四個字時,心中一定罵著,這些不用繳稅又可過奢華日子的人真是可惡,政府應該罰越多越好,最好將這些人關起來。因為從小國家社會學校就教育著我們,納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不納稅就是壞人,但是不知有沒有人想過,當法律淪為特權使用的工具時,不應該繳的稅是不是也是人民應盡的義務?不該繳的稅不繳的人是不是就是壞人?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就曾表示,過去幾十年來,臺灣人民面臨政府稅捐的課徵,發現人民不服政府處分的案件相當多,其中稅官的獨裁專斷竟為稅務民怨之首,稅官為達到課稅目的,即使白紙黑字契約寫的清清楚楚,國稅局的官員還是可以不認帳,自行曲解所得性質,而且這樣的案例多到並非個案。
去年八月份所舉辦的「賦稅人權大調查」,在不到一個月時間裡,竟然湧入了近44萬人票選賦稅民怨,結果名列第一名的竟是「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顯示民眾對於賦稅人權的呼聲強烈,與財政部自我認定大有出入。
最近中華人權協會又公佈在「十大賦稅人權新聞」中,更有60萬網友票選最嚴重的稅務冤案,其中包括:
一、 黃文皇律師日前協助清算1個曾擁有1.9億元資產案件,國稅局竟離譜地誤把黃律師當作納稅義務人,開出5600萬元的天價稅單,更慘的是還加上5600萬元的天價罰鍰,合計一億一千兩百萬元,這筆稅額國稅局不找當事人配偶要,卻硬是課在黃律師身上,引起全國律師公憤,此案至今未解,國稅局沒撤銷稅單,黃律師隨時可能被強制執行,讓黃律師自從收到稅單以來都睡不好,每天做惡夢,瀕臨崩潰,甚至數度想自殺。
二、 台灣知名企業資生堂董事長李國祥同父異母的哥哥,張國雄先生妻兒被行政執行處逼死!張國雄早在民國84年就不是公司董事,卻連稅單都沒看到,94年就被台南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被限制出境以脅迫多少繳一點,甚至牽連無辜妻子,引發猝死,兒子隔日跳樓自殺身亡,穿腸破肚慘不忍睹,直到99年才被解除限制出境,最後終究是一場誤會,但兩條人命誰要來賠?至今張國雄還得不到執行處一個道歉對不起,只能靠媒體的報導以慰妻兒在天之靈。
三、 司法已經判決登記在內政部的古老氣功武術門派太極門沒有逃漏稅,但國稅局卻僅憑檢察官侯寬仁85年違法濫權的起訴書,仍以[縫紉美髮美容技藝補習班]同業利潤標準發單課稅,更扯的是銀行帳戶餘額61萬,卻被捏造出32億天文數字,而數字怎麼計算的,函問國稅局幾十次,國稅局就是不回答!!硬是誣指為補習班,追殺太極門逃漏稅。
以上這些稅務冤案的主角,都是羅淑蕾立委說的「被冤望的稅奴」,他們都是背負莫名其妙來的稅,而且金額很高,立委更強調,在臺灣欠稅案件實在有太多不公不義的情況,有人甚至含冤燒炭自殺、家破人亡。
前一陣子,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讓欠稅大戶脫身,不符合租稅正義與社會期待,行政院會敦請立法院盡速在下會期完成修法,努力向欠稅大戶追討稅款。筆者真的很想問吳院長,那些欠稅大戶該被追稅,難道那些收到烏龍稅單而被冤枉的稅奴們就該活活被逼死嗎?我們期待吳院長心中的租稅正義不要有兩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