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民之心要用對地方

◎莫法/教師(台中)

監察院王院長對於「三隻小豬」事件和禮堂外借證婚,引發外界爭議聲浪,強調政府應有的「愛民之心」,不要把這個「愛民之心」用錯地方,反而帶來無謂的困擾,也讓多的百姓等不到「愛民之心」啊!

結婚是人生的大事,王院長能將心比心,給人方便,一定讓當事人很窩心的;新人的喜悅當然不在話下。然而監察院調查的弊案、人民陳情的冤案,不甚其多,甚至延宕多年的調查案也不在少數,均依賴監委諸公的主持公道,僅此一家別無分號,就請監察院專司其職,不要不務正業,管這些毫無民怨的雞毛蒜皮之事,讓老百姓老是感受不到政府的「愛民之心」!

監察院對法務部及國稅局的執法官員提出糾舉、糾正案常沒有下文,以致被媒體、百姓譏為沒有牙齒的老虎、或紙老虎;但百姓還是希望監察制度真正發揮功能,監院要對糾正、糾舉案追蹤到底,落實懲處,才是保障人權具體作法。監察院有效行使監察權,保障百姓人權,才是真正的「愛民之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