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不副署立院通過之財劃法

立法院昨(14)日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經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後,立法院於今(5)日投票表決維持原決議,同日咨請總統公布。

依據程序,總統最晚須於12月15日公告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財劃法版本。然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5)日下午舉行「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表示,此版本修正過程與內容悖離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侵害本院行政權,違憲重大且明顯,施行將造成國家發展有無法回復的重大危害,故將依據憲法不予副署,捍衛憲政。

「副署權」是指依據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總統府發布新聞稿,郭雅慧表示,賴總統今天在公布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條文令文案批示本法修正破壞財政永續;卓榮泰加註不予副署意見,以示恪盡憲法忠誠義務與維護國家財政健全的嚴正立場;同時賴總統並箋函五院院長。

國民黨發言人牛煦庭表示,卓榮泰自行詮釋憲法,拒絕執行國會決議,扭曲憲法、敗壞法治國精神。

民眾黨則表示,賴清德總統所領導的行政權,即將架空立法權、僭越司法權,將所有權力集中於一人一身。為了與國會多數黨對抗,不惜在中華民國憲政史上首創惡例。【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