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治國只是口號?

文/廖旻姍(自由業)
洪仲丘下士枉死,三萬人民自動走上街頭,所要的是一個真相,然真相至今仍不可得,家屬的慟,絕非一個鞠躬道歉可以撫平。整個案件從軍事檢察署回應的態度來看,即可瞧出端倪;再者,軍事法庭和和軍事檢察署這兩個單位都直屬國防部,偵查和審判都屬行政院的權責,恐難以擺脫官官相護的惡習,人民的不信任感升到最高。

馬英九總統常說最容易侵犯人權的就是公務員、「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人絕對的腐化」,但對市井小民來說,侵犯人權的事件還是一再發生,就像烏龍稅單、不當課稅等,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稽徵機關必須先負起舉證責任,實務上,稽徵機關往往並未主動提出納稅人須納稅的證據,便要求納稅義務人自行舉證。

人民若對課稅處分不服,提起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簡直折騰了半條命,殊不知訴願委員會與國稅局立場相同,到了號稱「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人民要打贏的機率就更低了。不過就算人民運氣好打贏官司,行政法院只是把原處分撤銷,請稅捐機關另為適法處分,但國稅局加加減減重新再開一張稅單,人民再不服,再提起行政救濟,永無寧日啊!

在臺灣四處可見司法及稅法的不公不義,如何遏止民怨載道,讓人權保障得以落實,人權價值得以彰顯,請總統還是拿出實際的作為,不要淪為口號治國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