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迪/退休經理(台北市)
杰倫因片商送他電影道具車「青蜂車」做紀念,而被國稅局開罰並追徵進口稅新台幣257萬元;幾經訴願後改補稅58萬元,但周杰倫認為這不是繳多少的問題,而是「是非對錯」的問題,因此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不過,我想周董應該不懂台灣的行政法院審理狀況!根據統計,人民告官的勝訴率只有6%,因此有「敗訴法院」之稱。尤其是稅務案件,因為納稅人勝訴率過低,百件不得一件,或是雖然勝訴,法官卻不自為判決,而是退回原單位另為適法處份,導致「萬年稅單」永無止境,疲勞轟炸,人民逼不得已只好爭取協調和解,把稅單繳了。
人民繳稅給政府,是要政府來保護人民權益,或是請政府來幫人民服務。可是現在卻變成政府用人民繳的錢來欺侮人民,教人民情何以堪!難怪每次民怨調查,稅務案件都是第一名。馬總統曾說過「幾乎都是有權力的公務員在欺負人民」,而根據聯合國非政府組織統計,迫害人權的國家屬亞洲居多,而台灣列名其中。
台灣行政法院判決,人民勝訴率只有6%,和國外超過百分之五十的勝訴率比起來,差得太遠,其原因是行政法院的法官不懂稅法,判決書都是依照國稅局的意見或是抄寫國稅局的答辯書。目前國內各大學的法律系已把這些案件當成冤案教材,廣泛討論;國際人權團體則列為違反人權的顯著例子登上國際文件,對政府名聲造成巨大損傷,所以呼籲政府應重視敗訴法院的判決,速謀解決之道免得遭受更大的損失。
筆者認為,既然行政法院的法官不懂稅法那就把行政法院廢掉吧!如同洪沖丘事件,把官官相護的軍法體系廢除,改併到一般普通法院審理,那行政法院也併到一般司法體系吧,改設專業的稅務法庭,免得損害國家的名聲又引起廣大的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