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冤死軍中案沸沸揚揚之際,另外一則極為重要的新聞,幾乎從主流媒體消失,那就是苗栗大埔拆屋事件,苗栗縣長劉政鴻趁著聲援團體北上陳情,動用重機具及600多名警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大埔拒絕拆遷的4戶民宅夷為平地。劉政鴻表示,「這是老天爺賜給我的機會」。眼見家園被毀的人家癱軟在地,痛斥「豺狼治國,暴力拆除」!
「大埔事件」起因於2008年「群創光電」以有擴建需求,向當時仍在執政的民進黨行政院申請徵地,在政權交替之際,大埔開發案通過了。接著,苗栗縣政府按照國民黨行政院的指示,將「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竹南基地」(以下簡稱為「竹南園區」)用地擴增至154公項,影響所及的900多戶住宅及農地中,原本也包括縣長劉政鴻的住家。
這154公頃「特定計畫區」,除了為群創量身訂做的27公頃設廠土地,還有61.67公頃土地是給建商蓋房子的。不過,尷尬的是,「竹南園區」本身就有52公頃閒置廠房,而且苗栗縣境內工業園區閒置率偏高(竹南科學園區為42%,銅鑼工業園區甚至高達84%)。此一土地開發案的目的因而備受質疑,「炒地皮」之說甚囂塵上,拆遷戶群起反對。
劉政鴻自始態度強硬。2010年6月9日,劉政鴻下令將怪手開入即將收割的稻田,稻作連同沃土一併挖走,整整載走了30多台卡車,手段之粗暴,不僅輿論撻伐,還登上了CNN。事情鬧大了,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不得不召開協調會,做成「原屋原地保留」決議。期間,還有一名上了年紀的農婦朱馮敏自殺,抗議政府強徵土地。
言猶在耳,政府「原屋原地保留」的承諾,不久就政府自己推翻了。2012年7月25日,內政部都委會舉辦第四次會議,在未經表決的情況下,主席簡太郎(時為內政部政務次長)逕行做出維持拆除大埔自救會成員彭秀春、朱樹、柯成福房屋,及不予原地保留黃福記土地的結論。其實,早在這之前,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953號判決就已指出,本案「並未落實審查上開所舉各項而徒具審議形式,其審議程序,即難謂適法」。
6月11日,苗栗縣政府再度發文被拆遷戶,限期在7月5日前自行拆遷。劉政鴻指出,大埔區段徵收開發,屬縣政府職權,與副總統吳敦義和內政部無關。總統馬英九也附和表示「中央不能越俎代庖」。對此,律師詹順貴指出,根據《土地徵收條例》,專案讓售核定屬政院職權,其下所屬行政機關及地方政府無權干預或推翻,劉政鴻指稱大埔4戶拆遷屬於縣府職權,「根本是顛倒是非、混淆視聽」!
法律爭議還不只於此。拒絕拆遷的這4戶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拆遷,法官以「被拆遷的是地上物,並非不能以金錢或其他方式賠償」為由,駁回聲請,但仍可提起抗告,也就是說,法律程序仍未走完。再者,究竟是該聽從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這案子從一開始就是不合法的;亦或者是依照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准予拆除,法律爭議仍待釐清。然而,苗栗縣政府卻在這時候急著強行拆屋。
其實,政府強迫拆遷早有惡名。今年3月,台灣首次國家級人權報告國際審查報告出爐,來台進行實地了解的審查委員,就曾在報告中不客氣指出,台灣政府在執行違建戶拆遷、都市更新等方面,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況且,大埔這4戶人家還不是所謂的「違建戶」!
此案原是為群創設廠量身訂做,但事後證實群創根本沒打算進駐,就如同國科會為友達光電量身打造中科二林園區,進而強制徵收相思寮農地,但友達也沒有進駐一樣。對於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浮濫開發土地,監察院曾進行調查,並指責「耗費行政資源與公共經費,造成國土資源浪費」,但為何各級政府無視於監察院糾正而「樂此不彼」?究其原因就在於「債務」。
各級政府財政寅吃卯糧早已不是新聞,就連國防部推動募兵制,都考慮過「賣地養兵」。若排除離島,苗栗是台灣排前3名的窮縣,一年以上債務餘額占歲出比率高達54.8%!早已超出法定債限規定。為了還債,於是把腦筋動到了「賣地」,不惜強徵農地、拆毀民宅,和財團聯手搞起「土地開發」。YouTube上有兩部名為「苗栗縣政府賣地還債實錄」的影片,係今年6月苗栗縣議會的質詢影音紀錄,片中,劉政鴻毫不諱言指出,「償債的法寶就是賣地,竹南大埔這一塊,住宅區和商業區大概20多億可進來」。從中央到地方,沆瀣一氣,狼狽為奸,這樣的政府,恐怕連土匪也望塵莫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