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18日公布錄音指出,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林冠佑問案態度不佳,據去年3月與車禍案被告的對話錄音指出,林冠佑對被告說「我就是覺得你是壞人」、「我就是很想關你」、「我就是要和你車拚」、「我們法庭決鬥」等「驚世之言」,甚至因被告沒有接到通知書、延誤一次開庭,訓斥他要「把信箱給我揹在身上」,將林檢察官比喻為「Angry Bird(憤怒鳥)」。司改會說,林冠佑撐起偵查不公開的保護傘,大顯官威,不但隨口數落被害人,還對被告大放厥詞。
在2011年3月,由台北地檢署林冠佑檢察官承辦的「100年偵字5511號」偵查庭影音實況檔中,確實可以聽到檢座高分貝的訓斥被告,從聲音中不難想像這位檢察官當時的官威,還說:「我就是不喜歡他」、「我決定把他關起來」、「看他那個樣子,就想關他」!並一再否決被告陳述不是他犯的話語,相信聽司改會網站上偵查庭錄音檔的民眾,憤怒指數必然不斷升高。據了解,後來該案陳姓被告被法院依肇事逃逸判刑九個月,業務過失傷害判刑三個月,合併執行十一個月定讞。雖然偵查庭中檢察官林冠佑認為事證明確,陳卻毫無悔意,以嚴厲口氣表明從嚴追訴,但是身為檢察官辦案時,出現不當用語,凸顯的卻是檢察官的心證受到質疑,那麼司法品質如何期待!
民間司改會的執行長林峰正表示,希望法務部正視檢察官評鑑問題;法務部說,民眾若不滿檢察官問案態度,可藉各檢察機關的檢察長信箱、法務部檢察司信箱反映;可見辦案態度不佳與偏頗作為的檢察官不是個案,事實上,有些檢察官何只態度不佳而已,諸如向當事人摔卷宗、製造不實筆錄…等的檢察官大有人在。我們認為,檢察官辦案有威嚴、有威儀應該是專業呈現的自信,但是出現「我就是不喜歡他」、「我決定把他關起來」、「看他那個樣子,就想關他」這樣的情緒化用語,恐怕不只是「不當」而已,難道檢座沒有其他方法可以用證據尋求真相了嗎?是累了,還是缺乏專業與人權素養?
法務部長曾勇夫於2010年5月28日與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座談時指出,檢察官偵辦案件,長期以來受到外界誤解,如何擦亮檢察官招牌,須要大家共同努力。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2012)年3月29日上午十點於立法院中興大樓103貴賓室第三度召開「檢座您累了嗎?」追緝「?檢」系列記者會,公布由顧立雄律師公布的「沒東西被偷,也起訴竊盜」、尤伯祥律師公布的「起訴死罪無證據,還堅持上訴到底」、林峰正律師公布的「教召不到就起訴,法律已改不知道」等三件承辦檢察官浮濫起訴或草率上訴的相關缺失。民間司改會表示,經法務部反應,本次記者會不稱「惡檢」,改以問號表示,稱其「?檢」,歡迎自由填空 。
這是「?」檢?!其實,司法案件在偵查時,檢察官必須遵守檢察官守則依法辦案,職在控管警察的辦案品質,必須就有利、不利的證據都搜全,偵查終結起訴後,在法庭的審理過程中,檢察官則就偵查的證據與具體事實,依法扮演控方的角色;法官則是聽訟者的角色,依法公平、公正的審理。若是檢察官打著「偵查不公開」的保護傘,關起門來凌辱被告,甚至胡搞瞎搞,如何「擦亮檢察官的招牌」?那麼,民眾要怎麼期待冤案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