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建立友善環境 點亮社工的愛

社會工作是個艱難辛苦的工作,牽涉範圍很廣且複雜,其專業價值是教導人們處事、想法及行動值不值得、好不好或對不對的倫理原則。在社會工作實務中固有的倫理價值議題很重要,但也是困難的,重要性不僅來自於不斷變動的狀態,也因其政治性質及公眾審視的壓力,社會工作者面臨越來越多的道德衝擊,以兒童保護案件為例,社會工作者在其中的責任與權力經常充滿倫理爭議。

據媒體報導,去(2023)年12月24日一位未滿2歲男童因呼吸困難送至醫院急救後不治。劉姓保母謊稱男童因溢奶而死,但醫院發現有虐待跡象,通報社會局,檢警獲報後調查,保母於今年1月被收押。該幼童出生後就由外婆照顧,外婆因經濟漸無法負擔,希望幼童得到完整照顧,選擇出養,由社會局轉介兒福聯盟(以下簡稱兒盟)幫忙;兒盟2023年9月將幼童轉由其認證的合格劉姓保母照顧,12月便發生憾事。期間本應每月探視一次並記錄實況的兒福聯盟陳姓社工,疑似未依規定探視,僅複製對話照片,捏造探視紀錄,因此社工因涉嫌偽造文書、過失致死被檢方聲押。

到底社工的訪視成效,應如何監督或維持?如何真正發揮功能,幫助弱勢,阻止悲劇?

社會工作起源

社會工作(Social Work)一詞依牛津字典的解釋,主要是由專業訓練的人員來幫助社會弱勢或有問題的人。因此社會工作關乎弱勢人們的社會正義、人權,更要能尊重體察各階層弱勢族群的多樣性背景與文化,幫助他們面對生活挑戰,並增進福祉。

社會工作分為直接與間接服務,直接面對服務對象提供服務,或以間接方式服務而不面對個案,舉凡社工研究、行政,倡導社會議題、社會政策與立法遊說等等都屬於間接社會工作的範疇。

從事社會工作的專業人員稱「社會工作者(Social Worker)」台灣習慣簡稱「社工」。一般社工都需接受特定專業訓練,並通過社會工作師執照考試,然後才能在相關領域任職。

社會工作的時代演進沿革

最早是在英國中世紀晚期,因貧困人口激增、社會不安定,貧困者主要由教會救濟,但若教會財源不足就無力協助,1601年英國推出《伊莉莎白濟貧法》指出,解決貧困是政府的責任,被稱為是世上最早推出的的社會保障法案。

19世紀工業革命時代,英國大量貧民由農村前往都市工廠工作,貧民因低經濟、生活環境不佳、疾病與壓力等,生活狀態普遍處於窮困處境。當時也無國家補助政策,所以貧民若遭逢疾病、傷殘、失業或衰老,就只能靠施捨與救濟維生,否則就是走向死亡。1869年英國的一家慈善組織「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集結上百位志工開始救濟貧民。但組織認為,若未深入調查實情就救濟,常會引來趁利之便者。此外該組織也發現,許多人不是因物資缺乏而窮,其實是不懂得如何管理既有資源與財產,這時就會建議他們如何撙節分配開銷、運用可用資源。

當時社會因而動盪、治安、環境衛生都不良,慈善組織會社(COS)主動協助這些貧民的功能,就是最早的社工模式,後來演變成為系統化訓練,甚至進入學校課程,1898年在紐約就有學校開始開辦社會工作高等教育,讓社工成為一種可受薪的工作職業。1917年,有學者首度開始明確定義「社會工作」是甚麼,焦點也從關注「個人」到「問題與過程」。1920年代社會工作重點,甚至開始聚焦心理層面的問題。

台灣社工的現況與困境

2000年台灣頒布法規訂定社工師執照報考資格,需具備有社會工作系所學歷且完成相關實習或工作經驗。若無意考照者,修畢基礎理論45學分配合相關實習或工作經驗,也可報考,考取後即可任職社工之工作。

未滿2歲男童死亡事件爆發後,北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在媒體表示,社工的長期工作環境不佳,人力短缺,主要原因是低薪、低發展性、政府KPI常影響社工自主、常要為政治服務,而且工作量繁重。家訪中心的兒保社工一個人手上同時會有約15位個案,而社福中心社工通常平均有25案,還會有其他訪視調查或臨時通報。衛福部今年3月宣布調薪,社工人員明年起薪37,765元、社工督導44,239元,仍不及目前的平均薪資(行政院主計總處2023年6月公布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經常性平均月薪為4萬8032元)。而很多社工離職的理由卻是因為發現,當民代、首長要政績,往往會請社工配合辦活動或送便當,讓社工無法真正發會功能為個案服務,也降低留任意願。

過去與未來的省思

「國際社工日」(World Social Work Day)是每年3月第3週的星期二,主要是希望提高社會工作服務的能見度,能幫助到社會每個角落的人,捍衛社會正義與人權。「國際社工日」2024年主軸是「美好生活:面向變革,共享未來」。上述在台灣發生的案例,相信是所有人所不樂見,顯見社工品管監督機制需要再審視,但是社工的現實工作困境,也需要大家關注。

面對多變的時代,人們必須面對更多困境與考驗,相形之下第一線面對弱勢或有問題個案的社工,相信他們工作的難度與複雜度也同樣與日俱增,如何讓社工能安在其位,發揮應有之功能,當負面形象報導時,需要認真省思問題,系統性改善問題避免再發生,然而相信也有許多優秀認真的社工,在其崗位上發揮了極佳的角色功能,適時幫助許多弱勢改善困境,這些更應該被報導或廣為周知,相信這也是未來社會工作中應該加強的一環。

此外,社工既是面對社會弱勢族群的問題,總是得面臨與分享個案種種包羅萬象的黑暗面痛苦與負面情緒,甚至因為弱勢處境,許多個案居家環境狀況也不盡如意,社工每每訪視與紀錄過程中,所承擔的身心壓力,可見一斑。除了有明確機制督導其社工效能外,是否該有機制評估他們的身心狀況,或者應該有喘息機制,在社工面臨巨大身心壓力時,能有替代者可接手他們的個案,以致可讓個案繼續被協助,也讓身心可能失衡的社工有機會修復療癒身心,或許都是未來可以考量的方向。

然而,其實每個人身邊都有各種層面的弱勢族群,其實每個人都可以是某種程度的隱形社會工作者,親友同儕在面臨任何困境時,如果周遭的人可以適時拉一把,給一句關心與鼓勵的話,用自己或親友類似克服困境的遭遇,來幫助他們走過挫折與低谷,或者提醒他們向前看,不要因為一次跌倒就讓自己困在坑裡,再看看自己親愛的家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與美好,生命只要還在,就有無限可能。每個人都可以成為照亮每個小角落的小燭光,減少一點點社會弱勢的可能,為社會工作添光,也減少社會工作者的負擔,讓社會可以多一點美好的未來,讓人們可以共享更好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