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牛油一審無罪 消基會再上訴

頂新劣油案在104年掀起一陣食安風波,消基會針對頂新牛油、頂新正義豬油、強冠及其相關廠商共51家業者向法院分別提起告訴,為受害消費者爭取權益。在頂新牛油一審部分,日前台北地方法院以「無法證明」為由,判定頂新、魏應充免賠。消基會不服判決結果,昨23日再次上訴。

消基會於104年4月份對頂新劣油案等相關業者提告,頂新日前獲彰化地方法院判無罪,而近日台北地方法院也以「無法證明」為由,包括無法證明越南大幸福公司售給頂新的食用級原料牛油不是取自健康無病的動物屠體、無法證明屠體從飼養到萃取的過程中,有不符越南輸出規定及我國衛生標準、無法證明頂新精煉加工的油品,有不能供人類食用的情形等,難以認定頂新、魏應充違反《消保法》,因此民事求償判免賠。

對此結果,消基會認為,法院是變向認同,不論來源為何,只要將食品「精煉」到符合國家標準,即符合「食品」規範,因此,消基會以優先適用「消保法」為由,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權,昨23提起上訴。【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