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國際租稅潮流 造成經貿障礙

為什麼有些外商是從台灣撤資,有些是一談到要來台灣投資,就被董事會否決了?因為他們認為台灣的租稅環境是不公不義的。為什麼會不公不義?因為没有按照國際租稅的課稅模式在走,不夠透明化、没有預測可能性,讓國際的廠商都不敢來台灣投資。

以備受爭議的企業併購商譽攤銷的認定為例,到目前為止,台灣沒有任何一件商譽完全認列攤銷費用,雖然有法律卻因為現有的操作導致沒有人可以完全合法。台灣的法律同意商譽可以攤銷,實務上稅捐機關卻常以各種理由否准認列攤銷費用,即便納稅義務人提起行政救濟,行政法院法官多認同稅務機關主張,作出不利於納稅義務人的判決。東吳大學法律系陳清秀教授痛心表示,現行的課稅法令,讓台灣變成寸草不生的沙漠!一個課稅裁判竟然違反這個行業交易習慣,這是課稅的錯誤,裁判的錯誤。國際課稅的法律規定很圓滿,但是行政法院卻另起爐灶,違反國際租稅潮流與國際課稅模式,造成國際經貿環境障礙,很多企業因為台灣不公平課稅,到行政法院打輸官司,後來就從台灣撤資,這個現象值得注意。

課稅不只是國家的財政收入,也是經濟發展的契機,現今為何會變成絆腳石?

加強法官財稅法學專業訓練 提升審判水準

台灣的法律大都沿襲德國法,但在財稅案件的審判,台灣人民的勝訴率只有6.11%,德國人民卻有42%,為何會有這種天壤之別?東吳大學法學院陳清秀教授分析比喻,德國法官的養成教育如同吃套餐,而台灣卻是吃速食麵,因為速食麵營養不良,當然就沒有辦法有傑出的表現。據他的觀察,德國是強勢的司法機關、以及弱勢的財政部與行政機關;而台灣卻是反過來,強勢的財稅機關、以及弱勢的司法機關與行政法院。

台灣的法官其實都非常優秀,經過困難的司法考試,集全國一流的法律人才進入到司法部門,但為何表現出來與德國相差甚遠呢?陳清秀表示,在台灣的法學教育裡,大多數法律人沒有上過稅法的課程或研究稅法;參加司法考試、及格後到普通法院也都沒有讀過稅法;轉任為行政法院法官時,司法院受訓時間僅僅三個月,實務訓練一個半月、真正上課時間一個半月,分發到稅法的科目不到一個月,等於新兵訓練一個月就上戰場。反觀德國,必須有四到五年的在職進修、以及國稅局實務的訓練培養,總共約需七到八年才能夠擔任稅務法官。所以,台灣的問題是卡在沒有提供法官專業的財稅法學素養的教育訓練。

「我們的法官都很傑出,工作很認真,但就是欠缺租稅法學的智慧之眼,必須給法官機會,在在職進修的法官養成過程中做一個調整,這是司法院的責任。」陳清秀建議,在行政法院組織法上增加或修正條文,規定辦理稅務案件行政法院的法官必須要經過一年以上的財稅法學的專業訓練,如此,才會有德國的聯邦財稅法院的審判水準。

改造財政部訴願會 別再擺著好看

根據統計,處理稅務糾紛的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平均一件稅務訴訟只花3分鐘解決,審核過程受到極度的壓縮。造成101年到103年綜所稅訴願案件審議結果,人民被駁回率從89.4%、91.9%到93.1%,逐年增加,人民勝訴率不到一成,不成比例的勝負,學者專家痛批「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訴願會明顯偏袒國稅局。

陳清秀認為財政部其實還是可以再精益求精,包括在解釋函令的過程中,建議能夠多邀請一些學者專家事先提供一些資訊意見。他提到,最近財政部賦稅署對一些爭議案件的法律問題會事先徵詢財稅學者專家,這樣的作法非常好。

陳清秀建議應改造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因為現行的訴願審議委員會並沒有邀請全國頂尖的財稅法學專家進入到訴願會裡面,只有少數幾位。他指出,過去都是因循苟且、就是有點酬庸性質的把一些退休的高級公務員延攬過來當財政部訴願會委員,這個作法應該要改變!事實上坊間探聽一下國內財稅法學專家可以排行前五名的是那些人?那些教授?把這些教授都找來參審,參與審判,相信可以提升財政部的訴願水準,甚至比行政法院更加一流。

國稅局缺乏法制人才 課稅殺雞取卵

稅務機關均設有法務部門,但卻沒有聘任專業之法律人才,「如同開醫院卻沒有正牌醫師」一樣荒謬,全部都是密醫,怎麼治病?陳清秀指出,我國文官體系人力資源管理非常不上軌道,考試院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也應負起監督管理之責。

陳清秀舉例,有面額三億的緩課股票,因為公司倒閉被法院查封賣了2千多萬,國稅局卻以股票面額是3億來認定所得,課以40%的稅率而算出1億2千萬的稅,這種違反「量能課稅原則」的稅單,賦稅署還說相關的解釋令「很妥當」。課稅應是養雞生雞蛋,但國稅局不只把母雞宰了,也把公雞也宰了,這種抄家滅門的解釋函令到現在還在適用。他曾在100年建議賦稅署變更函令,但收到的答覆卻是:國稅局做得很對,沒有錯!

陳清秀表示,現今高等考試財稅法的命題都是「死背法條」,因此培養出來的公務員也只會死背法條,不夠通情達理。甚至專門訓練稅務人員的財稅人員訓練所,圖書館內竟然連國內稅法學著名教授的著作都付之闕如,「連草都不供應,如何讓馬兒肥?」考試院又以「國內無財稅方面之教科書,如何出題?」為名,將財稅法摒除於國家考試選考科目之外,然而缺乏教科書又與教育部規定編撰教科書不得做為升等之依據有關,導致教授寧可發表學術專論而不願意編撰教科書,這種惡性循環的結果,說明國人賦稅人權觀念淡薄之問題乃是環環相扣的「因果報應」。

別讓不公不義的課稅法令把台灣變沙漠

台灣課稅不公,像富人的土地交易所得獲利上億,因為公告現值沒有調整,土地增值稅率可能因此只有20%甚至0%。反觀薪資所得的勞工階層,很辛苦地工作獲得幾百萬後,累進稅率卻高達40%,租稅法令顯然有利於投資土地及炒作房地產的資本家,而相對在懲罰勞工。

台灣的稅法存在許多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文,陳清秀指出資本家從事生產,根據稅法可以扣除必要的成本費用,但是許多勞工,例如,與雇主訂定承攬契約的保險業務員,其所有的成本費用都必須自己吸收,但是報稅時卻無法扣除,這在德國是違反憲法上的平等權,要宣告違憲的。他本身為了爭取薪資所得者也要有扣除成本費用再課稅的原則,不惜打起稅務官司,甚至希望走上聲請釋憲之路!

司法機關没有辦法保障人權,立法院應該責無旁貸,趕快去推動立法,過去公債的課稅,還有這個發行權證避險,證券交易課稅,也都是透過立法院修法來解決這問題。否則七、八年來,大家都苦哈哈的,怨聲載道,没辦法解決,這財政也是失職,不應該讓一個不合理的法令,存在了七、八年,讓大家痛苦萬分,讓整個經濟發展没辦法進步。當發行權證法令修改之後,發行權證的營業額從原本每年度幾億元,變成好幾百億元。

陳清秀指出,課稅法令讓台灣成為沙漠,寸草不生,當法令合理化之後,整個經濟就會蓬勃發展。課稅不只是國家財政收入,也是經濟發展的契機,不要變成絆腳石。【WPN記者 余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