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權就沒有經濟發展

近年來,台灣人民的痛苦指數不斷升高已非一日之寒,「錯誤的政策」與「顢頇的執政者」不但讓台灣的經濟沒有起色,失業率高居不下,薪資水準不增反降,更讓房價、物價不斷的攀高。此外高雄氣爆造成嚴重傷亡,生命權、生存權、財產權、居住權與經濟權,孰輕孰重?亦成為政府、企業與民間必須以遠見共同面對的課題。

「人權」既然是上天賦予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人人生而平等,從個人、家庭、社會、國家到全世界,如果每個人都有天賦人權的認知,能夠互相尊重彼此的人權,實是無需任何法律來規範。然因人心的善惡,與對「人權」觀念的懵懂,在民主國家還是會以法律來規範每個人應遵守的行為分際,以不侵犯他人的人權為原則。「人權」為「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並不是「憲法」賦予的,「憲法」的作用僅是保障和實現人權的一種手段。我國「憲法」亦明文保障人民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以及言論、宗教信仰、居住遷徙等最基本的普世自由權利,在我國境內人民都應受到「憲法」的完全保護。因此法律應是用來保護守法之人,執法者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以民為本,以法為規」,保障人民應有的權利。

生其有理,存其有道

「生存權」是身而為人所必須享有的權利,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權,一個國家的政府如果無法充分保障人民的生存權,那麼一切其它權利都是空談。無端剝奪人的生命,或恣意對人施加恐嚇、虐待和折磨,任由這種非人權的情況發生,個人權利就無從保障,所以各國的刑法都將侵害他人生存權的罪行量刑最重。「身在公門好修行」,執政者一個對的決策可以解救人民之苦,錯誤或是侵害人權的做法,卻會傷害無辜老百姓,使人民的「生存權」受到侵害。

「經濟發展」最終目的是要提高人民生活水準,改善人民物質生活,讓人人享有「生存權」之外,還要讓人民的生活富足,並免於匱乏、恐懼與不安。為了追求國家經濟發展,民主國家透過人民自由、公平、公正選舉方式產生為國家執政的政府,因此政府的權力是人民所賦予,公務人員是人民的公僕。「爾奉爾祿 民脂民膏」是人民以納稅的錢聘任公僕、提供政府一切運作所需,公僕是為了服務人民而存在的,政府的責任就是要制定國家正常運作機制,擬定國家發展方針,建立一個能夠讓人民安全並享有人權的環境。讓「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社會、國家才會安定,人民才能安居樂業,因此,一個國家的經濟能否發展,也是人權的重要一環。

錯誤決策比貪污更可怕

去年4月16日監察院針對「證券交易所得稅」政府決策時機思慮不周延,不但導致股市市值大量蒸發,證券交易稅大幅短收,嚴重影響國家財政收入,且造成我國資金因而鉅額外流,而糾正行政院與財政部。

依據監察院的糾正案文:「我國證券市場上市上櫃公司總市值以101年2月底為22.3兆元為基準,相較同年7月底減至20.08兆元,蒸發2.22兆元;且由於股市成交量大幅萎縮,101年全年證交稅實徵716億元,僅達預算達成率56.6%,短收近550億元;至於資金外流,101年我國居民對外證券投資第2季淨流出82.1億美元,第3季淨流出172.1億美元。」監察院更以「錯誤決策比貪污更可怕」來形容行政院與財政部此次的決策。

財政部因「證所稅」的重大錯誤決策對國家帶來相當大的經濟損害,但是當記者訪問財政部長張盛和對於監察院的報告有何看法時,張部長僅以尊重監察院的報告來回應,完全無視全民的經濟人權與國家的經濟損失,如此顢頇的官員著實愧對人民所賦予的公權力與職責。

「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政府課稅心安理得」

金管會近日閃電宣布,由保險安定基金接管國寶人壽與幸福人壽,預計明年辦理公開標售。保險安定基金接管後,未來要公開標售兩家公司,得面對大筆金額賠付,初估至少賠付五百億元以上。金管會並非第一次接管保險公司,二○○九年八月保險安定基金接管國華人壽,去年才找到全球人壽接手,代價是全民賠付八八三億元,未來國寶與幸福人壽標售,賠付金額同樣將由國家稅收買單。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今年五月才通過了號稱史上最大加稅案的「財政健全方案」,確定要對富人、股利所得者與銀行和保險業加稅,預計國庫全年淨增稅收約633億元。但是短短不到三個月,全民辛苦的納稅錢卻又要因財政部門對於金融機構的監管不週而付出至少五百億元的代價。

前財政部長李述德先生曾表示,課稅要達到「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政府課稅心安理得」。政府的稅收,是要用來建設國家,促進經濟發展,讓企業穩定成長,保障人民的「工作權」與「生存權」。而非只是一味填補政府因錯誤的政策或人謀不臧所造成的國家重大損失、每年不斷膨脹的人事費用、興建荒廢的「蚊子館」、弊端不斷的工程回扣案…,等到無法滿足時,再無所不用其極的想盡辦法從人民身上榨取更多的稅金,或是增加政府的負債。企業與人民收入增加了,自然會「心甘情願繳稅」,國家稅收也會更充裕,稅捐單位也不會因稅收短徵,而以各種「傷害人權」的方式來增加政府稅收。

創造優質「投資經營環境」與「就業機會」是政府責任

投資者在做投資決策前,最重要的考量就是「系統性風險」,也就是大環境的風險。一個投資環境的安定與否,是影響企業經營的成功關鍵。若沒有安定的政治環境,以民為主,依法行政的政府,朝令夕改,將會讓企業難以遵循與經營。所以一個國家尊重人權,社會安定,政通人和,投資的資金才會源源不絕而來,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促進經濟成長與繁榮。

非洲國家物產相當豐富,擁有許多天然資源,但其經濟狀況卻一直處於落後的國家。深究其原因,不外乎是長年戰爭,政治動盪不安,人謀不臧,未尊重「人權」,導致企業資金不敢貿然投資非洲國家。即使擁有優美的自然景觀、豐富的生態資源,也會影響觀光客到訪的意願,因此也就無法創造當地就業機會,人民生活貧困,經濟也無法發展。

生命共同體,世界地球村

現在的科技相當進步,交通非常發達,國與國之間幾乎已是零距離,全世界已成了一個生命共同體、世界一家的「地球村」。金融海嘯、911恐怖攻擊事件都是發生在美國的紐約,SARS源頭是在中國大陸,但是事件發生的當時,全球股市同時大跌,經濟都受到了波及。

金融海嘯發生後,全球許多企業如排山倒海般的競相宣告倒閉,民眾的實質收入與物質生活受到了很大影響。各國政府為重振經濟,無不絞盡腦汁,各施所長,競相創造出能夠吸引投資者的優良投資環境,增加就業機會,保障人民「生存權」。政府唯有尊重人權,以民為本,以法為規,才能創造出優質環境,引進更多投資資金,讓投資者與就業人民,都能無所恐懼,人盡其才,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一個國家的經濟若無法發展,就會產生失業問題,失業人口多了又會產生社會問題與治安問題。因此獨善其身是不夠的,必須兼善天下,世人才能永保平安。

違反人權就是違反天理,沒有人權就沒有經濟發展

金融海嘯的發生,其實是在於人類為了滿足物質欲望,追求更多有形財富,而不斷過度消耗地球資源,破壞地球生態平衡,所造成的不平衡現象。在不斷破壞大自然的同時,大自然還是會有反撲的力量。溫室效應、大地震、大海嘯、土石流...等天災,都是人類破壞大自然所產生的結果,而這些結果的真正受害者還是人類自己。因此,人類對於大自然的破壞,也是侵犯了世人的「生存權」。「人權」既然是上天賦與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任何人「違反人權就是違反天理」。

環境持續惡化只會對人類帶來更大的浩劫,生活條件將會更為艱辛。如果地球的環境再任由我們不斷破壞下去,三、五十年後也許我們已不在這個世界上,但是我們的子子孫孫卻要永遠承受我們所造成的生活困境。為了地球的永續發展,期勉世人都能保有一顆慈悲良善之心,凡事遵循中庸之道,剛剛好就好。人人以「愛」為出發點,互相「尊重」彼此的「人權」,人與人、國與國、人與自然,才能和諧共處。我們賴以為生的地球健康了,世界和平不再有戰爭,世人才能免於恐懼與不安,才能擁有真正的「人權」,並享有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成果。(作者 楊宗翰 Unic Capital Corp. 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