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12日接見強制車險倡議團體時表示,強制車險保額自101年調升為新臺幣200萬元至今,已逾13年未調整,責成金管會研議後,在不增加民眾保費負擔下提高強制車險保額至300萬元,並自115年7月1日施行,以回應外界期待,提高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
卓榮泰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自87年施行迄今已逾28年,累積理賠金額達3,397億元,764萬人次因此獲得保障,充分發揮了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之立法初衷。考量外界持續反映因應物價與通膨指數逐年增加,適時檢討調高強制車險保險金額,經金管會與交通部研議後獲致共識,為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更多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