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28 文/姜文/特助
許多百姓也都是稅災戶,面對稅官挾著國家機器的課稅暴力,百姓根本不知道怎麼辦才好!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強制執行的欠費欠稅案達1405萬件,真是讓全國百姓嚇死了,不只是企業出走、人才外流,連外資也逃之夭夭,顯現政府再不改革無以救台灣了,尤其是稅改為首要,政府一定要有藏富於民的觀念來推動稅改。
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貴人民的生命財產!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太極門81年度的稅務案件敗訴,但80、82~85年度的稅務案件是勝訴的,基於這六個年度有相同的事實,80、82~85年度的勝訴就可以成為81年度稅案的再審理由。前法官陳志祥律師認為,只要行政訴訟法修法通過,就可以把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另一個解決太極門案件的方法,提出修改平反條例,希望透過行政訴訟法的修法把再審的條件放寬,也不要有時間限制,公權力的犯錯,人民平反不該有時間限制。
前台中高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則從「法律良知」出發,強調法律的核心不僅在於條文,更在於正義精神;若實質不正義,應如《左傳》魏顆所言「亂命不從」,拒絕盲從。他以太極門案為例說明,太極門稅案有好幾個判決,另外也有刑事判決;刑事判決涉案被告通通無罪,民國80、82-85年度也都沒稅,偏偏81年度有稅。這個81年度判決就相當於「亂命」。袁從楨指出,若執行僅因追求績效或獎金,而不顧程序正義與實質公平,將損及公權力的正當性。他呼籲司法人員應以良知覺醒,勇於拒絕不公判決,真正實踐法律的正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