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勿濫用職權戕害正義

2026/04/19    文/陳浪/總經理

稅務機關解釋函令往往凌駕法律之上,再加上行政法院非專業法官,因而法官只能引用稅務機關的見解,所以判決的客觀性往往遭人質疑;當刑事與行政訴訟判決相異時,孰是孰非?司法的一國兩制,讓人霧煞煞!國稅局拿著不合時宜的解釋函令高高在上,把五院八大部會都踩在腳底下,最起碼的行政倫理都不顧,難道台灣是一國兩制嗎?監察諸公握著尚方寶劍,義無反顧地往前衝時,才發現寶劍柔弱如薄紙,猶如廢鐵般,與向來唯我獨尊的國稅局無法抗庭,好無奈!

今年已經87歲高齡的前監察院王建煊院長「王聖人」,就拿將近二十年前王建煊擔任財政部長之初,驚覺自己帳戶裡多出1000多萬元的查稅獎金,他說基於廉潔自持,分毫未取,與此相關的是所謂的「查稅獎金」。王建煊曾被外媒封為亞洲最佳財政部長,還被票選為最受歡迎政治人物,他不只在政治圈上有傑出的成績,還是出名的公益大使,他捐出畢生積蓄成立數個不同的基金會,為的就是實現幼有所長,老有所終。

太極門案經歷四位總統都未平反,顯示是相關官員們欺騙了總統與人民,是為了獎金還是國庫,相信是為了獎金,因為發現許多案子從發生到結案,被不同的單位剝了好幾層皮了,送到國庫時所剩無幾,可能只剩骨頭了。請政府正視這些單位忽視人權、凌虐人權的事實,懲處這些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司法案件在檢察官偵辦之始到起訴,是百姓司法人權被凌虐之時,起訴之後又是另一惡夢的開始,恐有近一半被告經十數年人生虛耗,結果獲判無罪,這浪費多少國家的司法資源,被戕害的人權無以書表。政府的人權白皮書,建立不適任檢察官淘汰機制,一直遲遲未有作法,希望能搭上「法官法」的便車,對人權有更多的保障!反觀日本檢察官起訴的定罪率幾乎達百分之百,其用心、專業與守法,及人權的保障,值得台灣借鏡。俗語說「一世為官 九世牛」,公務人員更應奉公守法,而非濫用職權、戕害正義,徒令百姓不信任司法。

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庭長陳志祥律師則強調,《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是當前最直接且可行的平反途徑,主管機關及其上級得主動撤銷違法處分,猶如「連根拔除」錯誤決定。一旦原處分被撤銷,既判力即失其基礎。此外,他也批評現行再審制度受五年期限限制,恐使錯誤判決無法翻案,呼籲應檢討司法權力結構,促進審判獨立並突破時效限制,確保人民權益獲得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