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憑稅官認定開稅單 人權不見了

2026/03/28    文/林靶/自由業

一個國家的內部也是一樣,政府與人民也有許多衝突會發生,民主的台灣,執政者雖是人民選出來的,但是執政者帶領文武百官治理國家,當然不會讓人民很滿意,尤其是司法人權與稅務人權常會被侵犯,根據民意調查,人民對司法的不滿意超過八成,對稅務更是超過94%以上的不滿意,因為稅務官司人民的敗訴率是98.4%,再加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0年度新增欠費欠稅案件高達1274萬件、109年度1431萬件、從107年來,年年都是超過一千萬件,不知道是人民愛欠稅欠費,還是國稅局、執行署愛獎金濫權開單,這些數字多得嚇人,台灣才2300萬人呢!難到執法官員不能放棄獎金少開單,良心勸導人民不要欠稅欠費。

稅制是霸道,但文明國家果然不一樣,情理法兼顧,這才是人權的保障,這是台灣稅改所要學習的做法。在台灣有了稅務獎勵金,人權就不見了,沒證據僅憑稅官自己認定,稅單就可開出來了,不知道負責的名字,就寫雞排、油飯,稅單就會送到家了,人民不服去找稅官,稅官告知可以去走行政救濟撤銷稅單,天知道,這是一段漫長的路啊!而且遇到的承辦長官根本都是球員兼裁判,因為都是財稅單位的人啊!毫無勝算的機會,而且最後走行政法庭告上國稅局時,懂法不懂稅的法官聽國稅局稅的話不說,財政部還會配合案件臨時訂出一條解釋函令,讓國稅局提出給法官作為判決的參考,稅制是霸道,解釋函令是霸道中的霸道啊!

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如果真有課稅處分違法的情形,其實通過向納保官的陳情,尤其於其關於事證之調查之後,由納保官來清理歷年稅災案件,為受害民眾提醒稅捐稽徵機關職權撤銷違法之課稅處分,這才能積極發揮納保官作為稅務護民官(Tribune)的作用〕;但法條竟授權司法院及財政部,以球員兼裁判之姿另訂辦法,如今反讓政府成為吃人夠夠的大野狼。至今仍許多背負逃稅污名的百姓到死都得不到清白,有部份百姓就算欠稅案到結案後,仍將繼續蒙污到死,只因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被犯錯官員供起來。

波蘭亞捷隆大學助理教授卡洛琳娜·瑪麗亞·科特科夫斯卡(Dr. Karolina Maria Kotkowska)表示,司法節提醒人們,正義是需要協調、制度勇氣和願意彌補過錯的過程。太極門案經過多年的刑事訴訟,最高法院最終裁定太極門無罪,確認其無詐欺也無逃漏稅。行政機關仍繼續進行稅務裁量,導致進一步的制裁和強制執行。當機構運作脫節、責任分散於不同部門,以及僵化的形式主義掩蓋了國家解決錯誤的意願時,不公義就會出現。令人遺憾的是,太極門案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