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25 文/陳浪/總經理
過去在台灣賦稅人權大調查中,揭露有94%的民眾認為機關行政裁量權太大,尤其稅務機關太官僚、不舉證自行認定就開單,反要百姓舉證,毫不尊重人民的基本權利。其實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限須遵守「法律優越原則」,應避免違背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一般法的規範。根據調查,雖然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各高達84.6%與76.5%,人民的稅務訴訟更高達98.4%的敗訴率,但對司法改革依然抱持高度期待,也願意給這個國家反省與改過機會。
政府怎可用惡法侵佔人民財產呢?憲法第15條明白指出: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亦即自己計算錯誤多繳稅,不管多久以後,只要發現錯誤本就應歸還給人民,這本是人民的基本人權,政府利用此惡法侵佔人民財產,就是違憲,這樣的惡法請立法院修對了再通過,若是照財政部版本通過,那實在是不應該,有虧人民託付。
太極門81年度的稅務案件敗訴,但80、82~85年度的稅務案件是勝訴的,基於這六個年度有相同的事實,80、82~85年度的勝訴就可以成為81年度稅案的再審理由。前法官陳志祥律師認為,只要行政訴訟法修法通過,就可以把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另一個解決太極門案件的方法,提出修改平反條例,希望透過行政訴訟法的修法把再審的條件放寬,也不要有時間限制,公權力的犯錯,人民平反不該有時間限制。
前立法委員/會計師羅淑蕾關注太極門案件30年,她認為案件一天不處理,就等於是司法蒙羞,是臺灣最大的醜聞,也是臺灣的稅捐單位、司法單位所詐騙的案子之一。再者,行政執行處是臺灣最大的合法討債公司,而且是不擇手段的討債公司。太極門案一開始就把掌門人的土地、財產全部查扣。最不公平的法律就是「抗告不影響執行」,提起訴訟、提起抗告沒有用,照樣查扣房子、車子、應收帳款,公司就倒了。羅淑蕾強調,法院已經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弟子給師父的是敬師禮,不是學費。司法部門有調查權,行政部門卻不理司法判決不願遵守,五權分立變成各自不管。太極門案件沒有平反,是一個天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