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黑箱到底埋了多少冤稅?

2025/08/10    文/寒淵/自由業

政府財政裡的許多「黑箱」之一,其實不只是財政部長,包括稅務署長,國稅局長,以至一般稅務官員,還有稅務專業法官、庭長、行政法院院長、法務部所屬一大批稅務相關的官員,甚至是社會上與稅務相關的各類從業人員等等,他們每年到底各領到多少查稅獎金,外人不得而知!但不論是多是少,追討人民的血汗錢,本意應該是為了建設國家社會,最後大把鈔票卻落到官員私人口袋,這種用公權力進行的「重分配」正當性何在?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

過去在台灣賦稅人權大調查中,揭露有94%的民眾認為機關行政裁量權太大,尤其稅務機關太官僚、不舉證自行認定就開單,反要百姓舉證,毫不尊重人民的基本權利。其實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限須遵守「法律優越原則」,應避免違背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一般法的規範。根據調查,雖然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各高達84.6%與76.5%,人民的稅務訴訟更高達98.4%的敗訴率,但對司法改革依然抱持高度期待,也願意給這個國家反省與改過機會。

太極門假案已是時空移轉29年的案件了!在國際上,各國的宗教界領袖、人權領袖、愛與和平領袖及許多國家元首,已在許多相關人權、宗教的會議上也呼籲,要正視這件假案!並請台灣當局儘早撤銷這張不正義的稅單,還太極門清白。否則繼續傳揚下去,會變成全球皆知的凌虐人權的案件;在國際間,更讓人懷疑,台灣真的是民主 、法治與人權的國家嗎?

會計師王明懿進一步表示,國稅局並未報經財政部核准,就直接對太極門推計課稅,違反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六款第一項有關於未經授權,違背有權的主管機關的專業轄管權的規定,課稅決定無效。補習班的最高主管教育部兩度函文,以及在公聽會表明:太極門的的確確不是補習班,國稅局的課稅主體錯誤,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具有重大明顯瑕疵,行政處分無效。太極門案件反映了行政機關在課稅過程中的不當行為與法律程序的問題,國稅局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錯誤的課稅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