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利於人民解釋函令 處罰老百姓

2025/03/18    文/林勤/文字工作者

當前台灣最大的問題是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無論是行政單位或司法機關,打假球居多,納稅者保護官球員兼裁判,不保護人民卻保護官。財政部訴願委員會被外界批評都是「自己人」,對人民來說又是一道高牆。行政法院勝率趨近於零,法院乾脆關門,打官司改用「擲茭」,省了法官薪餉也省了律師費。人民若不服國稅局的復查決定,向財政部訴願,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即使納稅義務人,不服稽徵機關所核定的稅捐,欲提起訴願,也必須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或是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遭強制執行。

國稅局竟然膽敢說:「 法院的判決不算數」,並繼續用巨額稅單凌虐太極門,根本就是違憲 、違法;才會被法稅學者專家稱太極門冤錯假案就是法稅的228。形容太極門案件,就像228事件一樣的悲慘!且比228事件誇張的是,228事件是發生在戒嚴時期 、太極門假案卻是發生在解嚴之後!然而,已是民選總統的年代了;國際專家學者也讚譽台灣為「亞洲民主燈塔的典範」,卻依然發生這麼不公不義的事情 !

「依法行政」往往讓官員審理案件搬出法條來當擋箭牌,然而「差之毫釐 失之千里」就在於法律的追溯期認定;執行單位不能只單憑法理的解釋,就不顧實際的狀況,同樣國稅局在處理稅務案件,也是鑽研課稅的核課期,在9000多則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中,找出不利於人民的法條來處罰不懂法的老百姓,往往都是讓百姓有雪上加霜之感覺,政府不能站在人民的立場,總是忽略政府是要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的神聖使命,而執著在「依法行政」,只是在斲傷小老百姓基本人權,盡情玩弄侵犯而已。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林文舟探討了司法獨立與法官面臨的壓力。他分析太極門案例及司法體制的挑戰,內容涵蓋了司法制度的演變、戒嚴時期司法權力分散與解嚴後司法院權力擴大,包括解釋憲法和暫時處分權,並說明了第四審的個案違憲審判,導致司法權力擴張對法官獨立性的影響,使司法院在五院之上,擁有暫時處分和立法權,其中也說明台灣法官面臨辦案期限和管考,以及必須順從司法體系的壓力。最後透過德國的法官由選舉委員會推薦的案例,期望司法制度能夠民主化和改革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