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10 文/路多多/財務經理
官員執行業務,要本著良心做事,一切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絕非一味地把平民百姓當成肥羊般看待,用盡各種方法、手段,將人民的血汗錢納入空虛的國庫之中。就拿太極門稅務冤案來說,老百姓在痛苦的訴願過程中,行政法院裁定國稅局應實地調查了解;國稅局在當時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指揮之下,精心設計陷阱製成函查表要百姓填,當然調查結果與國稅局的設定南轅北轍;於是張盛和公然說謊、不承認有此事,難道是政府官員在變魔術,還是年事漸大有點老番顛了!再次奉告政府官員,人做天在看,千萬不要草菅人命,否則天理昭彰,屢報不爽!
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竟然膽敢說:「 法院的判決不算數」,並繼續用巨額稅單凌虐太極門,根本就是違憲 、違法;才會被法稅學者專家稱太極門冤錯假案就是法稅的228。形容太極門案件,就像228事件一樣的悲慘!更誇張的是228事件是發生在戒嚴時期 、太極門假案卻是發生在解嚴之後!然而,已是民選總統的年代了;國際專家學者也讚譽台灣為「亞洲民主燈塔的典範」,卻依然發生這麼不公不義的事情 !學者專家指出,國際公約明定宗教、信仰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政府應尊重宗教修行團體的根源與本質,呼籲全民覺醒關注、監督法稅改革,政府應依職責做到有效救濟,平反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否則人權就是虛幻的。
國稅局用一張違法假稅單,拋開法律、憲法、人權,就變成了無敵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繼續再重開一張,繼續領著獎金來壓制百姓,最後也不管稅單的正當合法性,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直接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在績效獎金的鼓勵下,拍賣不成就直接收歸國有,這應是夜長夢多,怕錯過領獎金的時效,瞬間把拖了29年的太極案子結案,太極門的修行聖地瞬間就沒有了!
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表示,行政機關「得」撤銷,法律上的「得」是給主事者裁量權。他指出,前財政部賦稅署前副署長許春安先生公開說明,太極門的稅單是違法的,因為計算課稅的方式要適用所得稅法第83條之一,是要報經財政部核准,然國稅局未報經財政部核准,是不能補正的,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六款,這是明確的行政違法。這也說明,太極門假案不是司法的問題,是主政者的政治決定,不能用「不干涉司法」推託,應由主政者憑藉良心及正義感,以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予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