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三讀通過 放寬綠電交易、納管儲能、台電維持一體化運作

立法院於昨(9)日三讀通過《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因應再生能源發展與電網韌性強化需求,修法聚焦於放寬綠電交易限制、納管儲能與需量反應業者、強化電力交易平台中立性,並明訂台電公司維持現行綜合型電業組織,反對垂直分拆。

經濟部表示,此次修法係配合2050淨零排放目標,調整法規以反映能源轉型趨勢,兼顧市場開放與電力穩定供應的平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開放綠電交易 擴大市場彈性

現行規定下,再生能源售電業僅能對終端用戶銷售電力,修法後取消此限制,開放業者之間相互交易。經濟部表示,這將有助於綠電市場活絡、提高企業採購綠電的便利性,推動更多產業參與能源轉型。

納管儲能與需量反應 設特定電力供應業

此次修法增設「特定電力供應業」類別,納入併網型儲能系統及需量反應服務提供者,要求其取得電業執照並履行通報義務,以保障系統安全與資訊透明。經濟部指出,這將使儲能等新興資源納入調度管理體系,發揮更大彈性電力支援效果。

強化交易平台中立性 

考量市場公平競爭,修法也要求電力交易平台強化中立性運作,未來將視市場發展狀況,檢討是否需設立獨立第三方交易單位,避免壟斷行為並保障市場參與者權益。

台電不分拆 政府強調穩定優先

針對是否比照國際經驗將台電進行垂直分拆,修法最終未納入相關條文,明訂台電公司維持發電、輸配電與售電整合經營模式。經濟部強調,台電肩負穩定供電與推動電網建設重任,若強行分拆恐影響能源轉型進程與投資效率。

修正條文已完成三讀,後續將由主管機關依據新法進行相關配套措施規劃,預計對我國電力市場結構、綠電交易與儲能產業發展帶來深遠影響。【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