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9
立法院今天(9日)三讀修正「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部分條文,讓台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的資產,不受「國有財產法」第28條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1條限制,預估台鐵資產總收入可增加約1474億元,有望活化台電資產,增加收入解決債務。
台鐵先前評估,目前「台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4大資產,包含台北車站E1E2收入、台北機廠收入、高雄港站及臨港線收入、國產署非公用收入4處基地,預估30年出租收益僅288.85億元。
三讀通過後,預計30年台北機廠總收入預計838.6億元、台北車站E1E2特定專用區726.56億元、高雄港站及臨港線155.87億元、國產署非公用財產41.87億元,合計1762.91億元,總收入可增加1474.06億元。【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