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1/19 文/林平/自由業
一張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這些納稅人的苦痛,請問稅務官員究竟是懵懂無知?或良知已然被權勢泯滅?
民調顯示人民對司法約有八成的不信任。又,稅務專業法庭人民的勝訴率只有1.6%,以致人民對稅官、稅制是接近百分百的不信任!難不成台灣也是要被害人嫁加害人嗎?加害人就可無罪嗎?或說是稅官開出稅單不容懷疑,不用繳三分之一稅額去訴願,就是直接繳全部稅額再送獎金給稅官。真的要這樣子嗎?那民主的作用會再度發生的!期待政府能正視日益增加的稅災戶,這到底是人民愛欠稅?還是獎金制度下稅官愛開稅單?建議廢除獎金制度,就可知道答案了。
基於「有權利、就有救濟」之原則,人民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給予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以獲及時有效救濟之機會,此乃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參照大法官釋字第396號、第574號、第653號解釋、111年憲判字第七號判決,以及《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條第3項規定。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清秀分析,權利救濟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確保人民的權利,受到國家公權力侵害時,能有效救濟。如果人們沒有倫理道德觀念,都不講道理,法律也不會講道理,所以法治的建設是人心的顯現。人類如果有愛心,訂出來法規就悲天憫人,就能夠利益天下蒼生;反之如果人類有邪惡的心,訂出來法規就不講道理了,就弱肉強食。因此他發現儒釋道哲學的思想、諸子百家的思想,共同的核心價值理念,就是要符合天道、地道,天地人要合一。當我們講道理的時候,社會就會圓滿和諧,就不會弱肉強食,不會受到打壓,不會受到人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