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8/18 文/陳默言/自由業
報載美國一名71歲男子西蒙斯(Glynn Simmons)於22歲時,遭指控搶劫謀殺,西蒙斯始終堅稱自己無罪,案發時人在別處,最終法院於2023年重審、撤銷原判決,時隔48年獲釋,成為美國史上「最久冤獄」。西蒙斯獲賠715萬美元。但冤獄48年,他出獄時已70歲,且罹患肝癌第四期。
司法應是定紛止惡,但現實中卻是造成冤案也無法平反?因此,有良心、有正義感的立委,抑或地方團體就更形重要。由法界學者、專家等代表擔任評鑑委員,再由台灣公民人權聯盟主責的的司法正義行動聯盟,2023年頒發「立法院第十屆立法委員司法正義貢獻獎」,選出五位立委獲獎。曾四次獲選為司法正義優秀立委的賴香伶,也在得獎名單之列,殊為可貴。
回顧「行政程序法第128條」條文修正,對前立委賴香伶而言是深刻難忘的。促使修法的起因是「陸軍上兵蘇詠盛改卹案」;蘇詠盛案由黃虹霞提出,黃瑞明、詹森林、謝銘洋三位大法官加入的釋憲聲請案不受理不同意見書後,由賴香伶接力向國防部反應,最終由國防部自行撤銷原處分,改依因公死亡撫卹蘇詠盛家屬,可以說是司法、立法、行政三權協力完成的難得個案。在不同意見書中,有一段令筆者動容的話「為人民發聲是大法官本份,本席來自民間,蒼生保護尤不敢、不可或忘,犯罪被害人權益更必然存心。」大法官拿出法律人良心,間接促成修法,也促使冤案平反,令人感佩!
根據法務部提供的統計,以2021年施行新法前後的比較,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政府受理人民依同法條「發現新證據」申請程序重開,從35件僅准許4件(11%),上升到78件准許31件(40%),確實提高程序重開的比率。然而有「法稅二二八」之稱的太極門案,監察院調查發現檢察官侯寬仁犯有八大違法,其中起訴書存有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合證據法則;還好三審都判決無罪、無稅的情況下,甚至連高院的判決理由書都特別提到敬師禮是屬於贈與性質。但行政機關沒有等到法院判決就浮濫開出稅單,在做成處分之後發生新的法院判斷,都已經明確判定是「贈與性質」,依行政程序法第128條修正條文,行政機關可以自己處理、撤銷行政處分。除此,依照法務部的函釋,行政處分經過實體判決確定後,只要是非既判力效力所及,原處分機關自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自我撤銷違法錯誤的行政處分。因此,無論是依行政程序法第128條修正條文,抑或第117條,國稅局都應該撤銷對太極門違法錯誤的行政處分,返還太極門被違法沒入的土地,以實現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