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14 文/林不言/助理
曾經有一烏龍判例,拾荒的老翁拾獲空箱子,卻被依竊盜罪起訴,最後易科罰金10000元,老翁用罄畢生積蓄繳了罰金;第二次老翁又在空地拾獲3條約30公分的鐵條,又被判是再犯加重刑罰易科罰金30000元,老翁已無力繳納也沒有上訴,選擇上吊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拾荒與竊盜只有一線之隔,法官的心證也是一線之隔,法官應丟棄冷硬腐舊的判例,兼顧情理法及重視人權,實踐「司法為民」的精神。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懲處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
2020年美國喧譁一時,警察執法過當導致黑人佛洛伊德死亡,最後將支付2700萬美元(約81000萬台幣)和解金;在2016年科羅拉多州警察執法過當賠償當事人17.5萬美元(相當台幣525萬元)、2011年紐約市為警察執法致死案件,賠償590萬美元(約17700萬元台幣);奧克蘭的抗議者遭警方發射的豆袋彈射中頭部,造成腦神經受傷,奧克蘭市政府已經決定賠償450萬美元(約13500萬元台幣)...;也有一案法官審理中痛斥瘋狗警執法過當,警察濫權的下場是因對開車者痛毆16拳,判賠140萬美元(約新台幣4200萬元),並須服刑一年兩個月,執法者犯錯必為自己的過失負責,天理難容。法國首都巴黎三名警察毆打黑人的視頻曝光,引發輿論譴責,促使國家警察監察總局調查。內政部長熱拉爾德·達爾馬寧說,一旦証實涉事警察行為不當,他們將被開除。
「民告官,有影無?!」針對憲法賦予人民有「請願、訴願、訴訟之權」解析,當人民要求行政機關撤銷違法行政處分,訴願被駁回及不受理比例卻居高不下,揭露政府「民告官,無影!」的沉痾舊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