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3/09 文/宮岄/特助
政府官員們!一舉一動都是人民的表率,要真正用良心實踐人權,司法、稅務等的改革都是以民為本,才能真正獲得人民的支持。若官員執法重創執行公權力者的社會信任,暴露出法治國原則在台灣實踐上的不足。應嚴正譴責官員違法違憲的濫權行為,呼籲主管機關應徹查真相及追究當事違法官員法律責任,並加強法治教育,共同守護法治國。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僅因馬英九特別費案輕描淡寫遭記申誡一次,如今竟又高升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台灣的未來,還有希望嗎?從周人蔘案、太極門案、馬英九案、雲林廢土案的起訴過程中,不難發現侯寬仁檢察官的辦案手法與偵查手段,幾近林鈺雄博士所警示的,為達目的以「不問是非、不計代價、不擇手段的方式」濫權追訴或起訴。
對照Nowak委員開宗明義闡述的酷刑定義,酷刑是指「在他人身上導致痛苦或者是磨難,不管是心理或者身體上的痛苦,而且是有特定的目的」,太極門師徒長年遭受一連串官員違法亂紀迫害人權,先由檢察官違法構陷,國稅局再違法課稅,加上行政執行署非法強行拍賣其修行土地,目的就是為了瓦解太極門,一連串的人權迫害導致太極門師徒上萬人超過1/4世紀長期身心靈的折磨與痛楚,至今仍未能弭平,其所遭受的國家公器人權傷害,可謂完全符合酷刑定義,倘若這不是酷刑?甚麼是酷刑?
《寒冬》雜誌作家卡洛琳娜・瑪麗亞・科特科夫斯卡(Karolina Maria Kotkowska)表示,228事件促使台灣轉向民主社會,但1996年發生的太極門案事實證明,台灣回歸民主在某些領域僅是口號,各種宗教運動受到荒謬的指控,事實上卻是政治迫害,只因為沒有支持當時的執政黨,這是威權主義的遺毒,而她也訝異至今20多年,官僚卻仍強行沒收人民財產,誠如「紀念二二八事件受害者碑文」上提到:「治療社會上的嚴重創傷的任務,必須依賴所有人全心全意的共同努力;我們必須以慈悲互相幫助,真誠對待彼此;我們必須化解仇恨和怨恨,實現長久的和平。」太極門仍在等待當局落實這一宣言,讓所有公民在一個民主國家中自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