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貪腐而違法 為獎金超徵變成手段令人唾棄

2022/10/16    文/童岩/文字工作者

當大部份的官員都盡心盡力的為百姓做事,卻仍有少數無良官員胡作非為,敢用假案、假證據亂辦案、亂開稅單,百姓不服民告官幾乎都敗訴,印證了「良心是低咖在做的,有權有勢的高咖講良心是光說不練的」,台灣民主奇蹟似乎並沒有改善官場文化,仍是一個「作官若清廉,吃飯要澆鹽,衙門八字開,無錢唔免來」的時代,那真是可悲!雖然如此,百姓仍是大大希望小英政府可以做到真正的法稅改革,廢了查稅獎金、處罰恐龍法官及亂開稅單的稅官們,將是人民之大幸!

稅官自己認定開了稅單就算,稅官開錯稅單也不用罰,說出來的話也無法律責任,稅單開下去那有沒事的,或許109年1431萬件欠稅欠費案有部份是這樣開出來的,最後也是法務部執行處強制執行的,這當中也不知有多少獎金,所以百姓被這麼大費周章的程序折磨,都是獎金惹的禍!

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公然說「法院判的不算了」,國稅局便表明不把法律放在眼裏,也就是不把行政法院當做一回事,更將人民信賴政府的基本原則推翻,也難怪國稅局的稅單會萬年不死、一開再開,因為行政救濟判國稅局輸了,國稅局可以不認帳,贏了才算數,如此人民永遠是輸家!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黃俊杰教表示,公務員執行公務本來就是法定義務,國家已經提供合理必要的薪資俸給,如果在俸給之外,又額外提供獎金,它的合法性應該被提出來檢討,甚至獎金制度欠缺法律明確性的基礎,與超徵績效以及稅災戶的增加之間會有一定合理的關聯性,如果公務員以獎金為重,超徵變成手段,跟公務員的貪腐就有一定的關聯性,公務員貪腐而違法的補徵,不僅應該沒入他的獎金,也應該要求相對應的損害賠償。太極門冤錯假案已證明行政機關是有問題的,竟看到國稅局、行政執行署執行時,公文上的簽核涉及公務員績效和獎金的問題,是否構成貪腐,有必要進一步的法律調查,他指出,獎金當作課徵權限的行使,欠缺法治上的必要性,應回到公務員依法行政,尊重納稅者權利保護,避免稅災戶的產生,國家經濟才能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