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4 文/林忡/督導
「堂上一點珠百姓千滴血」,因為訴訟會無止境打下去,行政訴訟變成完全沒有功能,只是凌遲當事人的一個程序而巳,恐怖是財稅單位不需證據就亂開單課稅,造成稅務冤錯案件越來越多,甚至有人在稅災浩劫中以自殺結束生命!難道還要讓我們的稅賦人權一直睡著了嗎?法官再亂判有法可辦嗎?
看看台灣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看似對人民保護,其實魔鬼藏在法條中!納保官由稅捐機關指定,那不就是要輔導您乖乖繳稅就好了!其次,不懂稅法的法官,只要到大學修習學分就可以在稅務法庭審案了,要知道稅官都是通過國考取得資格的,結果法官還是要稅官的指導來審案及判決,那人民還有勝訴的機會嗎?所以,納保官也是官官相護,政府一再倡導要提昇人權,政府各級單位也聲聲附和會修法改善並做到,但至今還看不到有政府單位主動為人民爭取人權,若說制定「納保法」或通過「稅務專業法官」,美其名是保護納稅人,實際上是「黃鼠狼拜年,沒安好心」,都是財政部國稅局的人馬,或是官官相護站在同一陣綫的,反而戕害人權更甚!
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認為,聽財政部長回應民間團體的質疑,居然自吹自擂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公布以後,目前徵稅所依據的每個法條都是保障人權的。然而人民要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行政法官都沒有稅務的專業,本應汰除,不僅未被汰除,還全部都成為稅務專業法官。台灣人民稅務案件的行政訴訟,政府說勝訴率有百分之十,勝訴其實是發回原機關,再重開稅單,沒有真的勝訴。甚至質疑,這些國際審查委員知道這些事嗎?
此次結論性意見報告中,國際審查委員會強烈建議國家人權委員會應確定最緊迫的人權問題、公開報告、處理侵犯人權的投訴、向行政院和立法院提出建議將相關國際人權納入立法等等,來建立台灣人民的信任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