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6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2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根據統計,114年國道發生7件A1(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其主要肇事原因是吸食違禁物品,或酒後駕駛,共造成8人死亡、22人受傷,較113年的4件,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更為嚴重。
高公局指出,依據刑法第185-3條規定,駕駛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尿液或血液含毒品等,如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駕駛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吸食毒品或其相類似管制藥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若有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高公局呼籲,為維護國道行車安全,國道公路警察局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及酒駕違規行為,透過機動巡邏、定點攔查及科技設備輔助執法。高公局強調,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參加聚會飲酒後,請善用代駕服務、指定駕駛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鑄成大錯。同時,毒駕與酒駕不僅嚴重危害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亦將面臨高額罰鍰、吊扣(銷)駕照及刑事責任等嚴厲處罰,得不償失。【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