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鼓勵旅客提早確認行程、提升機位使用率,交通部今(27)日公告修法,未來連假國內線機票將實施「退票費用分級制」,於航班起飛前將退票區分三個不同階段酌收費用,而對於當日才退票的旅客,手續費最高從10%提高至30%,新制將於3月9日起生效、勞動節連假起實施。
交通部民航局說明,針對三天以上連假疏運期間的機票,航空公司會於機票上加註「限當日當班次」、「逾期作廢」等使用限制,民眾若欲退票,需在班機起飛前辦理,並支付最多10%退票手續費。
而針對訂有「逾期作廢」使用限制之機票,民航局著手修正「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立退票費用級距制度,依照退票時間點酌收費用,而退票費用將依航班起飛日分為前7日以上、前1日至6日及當日航班起飛前等三階段,分別得酌收最高上限不得超過票面價百分之10、20及30。
民航局說,考量連假離島機位需求集中,部分旅客為確保行程順利,可能預先訂購不同航班機票,導致部分機位遭提前占用,影響疏運效率及其他有需求旅客購票權益。此次修法,是希望讓未使用的機位能夠及早釋出,以減少候補人數,使有限的空運資源得以在起飛前充分利用,確保消費者享有公平取得搭乘機會。
考量政策宣導期及相關作業準備,民航局表示,此次修正公告生效日配合勞動節連續假期管制航線售票日程,定於今年3月9日生效,並自勞動節連假起正式實施。
民航局也進一步說明,此次修正亦將航空公司原本內部已普遍採行的不可抗力退票處理機制,明確納入契約內容,旅客因天災、奔喪或個人疾病等不可歸責事由導致無法搭機時,於航班起飛前通知航空公司,並於退票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者,得免收退票費用。
民航局強調,為確保國內線票價優待制度公平適用,此次修法也明確規範,具有國內線優待票價資格的旅客,須出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使相關優待規定落實並避免爭議。【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